警方公布时说得很清楚,不把许多细节公布于众,是为了不过分伤害家属。可见嫌疑人的手段极其残忍 ,令人不忍直视,所以不必深究了。倒是可以由此案为例探讨一下,二婚夫妇相处之道,家庭财产的管理以及孩子的心理辅导等等,可能更有意义。

同床异梦,梦醒时分,却成了阴阳两隔!因钱生恨!扭曲的心理结束了一个活生生的生命,结束了一个本该幸福的家庭!也毁了他自己的人生!最无辜的孩子失去了人生最亲的人,最残忍的是一个年仅11岁的孩子要面对的是亲生父亲残忍碎尸母亲的事实!幼小的心灵需要多大的勇气,作为老公即使没有爱也要好聚好散也没必要这般残忍!希望孩子能坚强的活着!希望不要再有悲剧发生!好好珍惜身边的幸福吧!

我相信做过屠宰行业或者会相似技能的都可以做到。首先买快彩条防水布,一百块钱足以U型覆盖整个卫生间,其次人在防水布里先剃骨后切肉,一点声音你都听不到[抠鼻]最后防水布一扎,肉冲走,骨头带外面抛弃,防水布搞点汽油在外面烧了。卫生间干干净净。

不要怀疑现代刑侦技术和专业刑警的能力,侦破过程的技术,公布于众只能说弊大于利。 至于产生怀疑,应该警方受理后第一时间就锁定了许某! 比如勘查案发现场,血迹应该有吧,水洗没用,照样通过紫外线可以发现。而如果没有任何血迹,肯定是用化学药品清洗过了,那么,空气残留呢?普通人家庭怎么会空气中会有这种化学成分?

看到第一抱到的时候我就说是他丈夫,贼喊捉贼,人怎么可能凭空消失吗?而且我肯定的是受害人早已遇害,为什么,因为一般男的都会忽略很多细节上的东西,而他记得清楚的很,第一道12点30,第二道5点半,还说穿的吊带睡裙,他就那么肯定,是穿的睡裙出去的?原因是人过于紧张的时候记住的东西他会不由自主的在脑袋里浮现,所以第一反应就是他。

他再缜密。但是有一点他失算了!他万万没想到这件事情会暴露在网上。一旦被大众传播成为焦点案件而且是命案,警方不可能轻易放弃或者定性为普通失踪的!他千算万算,低估了网大网友们的侦查能力和对他心理防线的攻击力!俗话说百密总有一疏,即使警察警察暂时没有那么快的掌握证据,但是一个大活人不可能凭空消失,他迟早都是会被揪出来的!如此大案要案他还想警察找不到证据查不到监控报走失不了了之?从一开始他的疑点就非常多,这个到处是天网信息即使如此发达的社会,凭空失联一个月左右的人基本没有生不见人,只可能是死无全尸。

一台猪肉摊里面用的绞肉机,外面随便可以买到,可以装在一个18寸的行李箱,如果拆散更加小,220伏电压。很多人说下水道会堵,肯定是没真正了解过下水管,我们家里的抽水马桶的下水管是会接到一个直接垂直向下的总管的,每户人家都会有一个维修孔,打开以后,哪个里面是直接通到楼下的,不会有U型存水弯的,所以案情里面的骨头以外的可以推测,但是这骨头得花点力气。卖猪肉的用绞肉机绞猪肉末,一般花不了多少时间就可以把肉给变成肉末,肉末掺水变稀,很容易从这个管子直接去化粪池。

我梳理一下吧:一般监控为3个月保存期。他买粉碎机说明他1年前就想杀了来女来换取他房子的所有权给自己的儿子住。毕竟来女还有一个女儿。首先:他先用安眠药让来女士熟睡(或其他药物失去反抗),但一定不会是没下药就用枕头捂死来女士。因为人都会反抗的。2他会不会去对面房作案不一定。但是肢解尸体让警察查不到血迹要用到的仿佛膜要3成3的3张。(因为1张膜肯定不厚多少会透点2张又怕不小心滑皮3张才能保证不透)然后要割开马桶漏出管道。再把来女大的骨头分开。肉用机台破碎通过水的冲力慢慢的将尸泥冲进粪池。骨头如果能再声音小的情况下能破碎那么他就一定要用锯子。声音太大那么肯定骨头被另外分离。处理好尸体后肯定是要报案的。不然他大女儿报案的话他老公一定被第一个带走。而且作为第一怀疑跟定漏出马脚。他自己报案能争取侥幸躲过或缓和几天紧张的心理。这案子做得天衣无缝啊。

首先,有这么一个时间段,四号晚五点来女士进电梯,到六号晚七点报警及警察进现场,中间的时间段是50个小时,如果按她老公的说法,五号凌晨五点半,发现他老婆不在,那么到六号晚七点报警,这个时间段是38个小时,先不说是如何躲过警察的侦探及警犬的搜寻,就这38个小时之内,在不引起女儿及邻居的怀疑且连监控都没发现异常的前提下把尸体碎尸抛尸谈何容易?且五号那天为星期日,那么细思就极恐了!如果凶案现场在自家,她女儿如果不是参与者,也是知情者,可能是有所害怕隐瞒了,那么这个时间段内要处理好这些所有的东西,就能够说得通了!如果凶案现场不在自家,在这栋楼的某一家,就是凶案第一现场,那么这一家的主人与她老公的关系,大家细品!同时在这个时间段内处理好所有的事情也说得通。我个人比较偏向于第二种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