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近日由省委编委审核批复实施的《太原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全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按系统或领域对事业单位进行整体重塑、功能再造,实行事业机构限额管理和编制总量控制,加快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实现内涵式发展。

一、改革范围确定

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市级党政群及其他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除学校、医院、群团组织等以外其他事业单位均纳入改革范围

二、优惠政策整理

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专业性、技术性、研究性、辅助性职责。能够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提供的服务,不再直接举办事业单位提供。

同步推进转企。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按中.央和省、市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文件及相关配套政策执行,转企改制方案由主管部门审核并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

三、动态调整编制

编制资源,重点用于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完善编制使用和动态调整规划,建立完善“市级统筹、重点保障,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编制周转池制度;

四、人员稳步安置

优先使用空编。人员分流安置到部门(单位)所属相关事业单位,优先占用该事业单位现有空编

妥善安置人员。按照一次核定编制、逐步精简到位的原则。

给予过渡消化。事业单位撤销、合并后因职数和岗位数限制造成的待安排人员,给予一定的过渡期逐步消化,其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仍按改革前的相关待遇执行

其实

早在2019年

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联合发布

《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

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通知中指出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

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三)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转让或划转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印花税等,符合现行规定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改革后的变化

1、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建立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公开招聘制度,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2、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完成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推行工作,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3、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收入的比重。同时,国家将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世界一直在变化

唯一不变的就变化

小编觉得铁饭碗真正的含义

不是你一辈子都在一个地方吃这一碗饭

而是你走到哪儿都能吃到饭

拥有适应时代变化的技能

才是真正的铁饭碗

来源:太原日报、财政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