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三明7月27日电(通讯员吴凯 张慧霖)某装修公司负责人不但恶意拖欠员工工资,还和工人玩起了“躲猫猫”,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经福建省沙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吴某某为某装修公司负责人。在该公司经营期间,吴某某以公司资金紧缺为由,拖欠邓某某等28名装修工人和公司员工工资530896.8元,经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催告后,被告人吴某某仍以关闭手机、逃匿等方式拒不支付拖欠工人的劳动报酬。到案后,被告人吴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拿出200000元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县检察院认为,吴某某以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28名工人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到案后,吴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吴某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赔等情节,建议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可以适用缓刑,并处罚金。经审理,法院依法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继续追缴被告人吴某违法所得人民币330896.8元,发还给各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