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7日,据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称,该院在执行尤玲与武建安、边国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之规定,该院特发布悬赏公告

图片截取自“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此次执行案号为(2019)冀06执133号。被执行人武建安,1962年6月22日出生,身份证号为132426196206222818,户籍地址为保定市顺平县高于铺镇高铺村7队68号。

此次悬赏期限为3个月,自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10月26日。悬赏条件包括:凡向该院举报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的、并由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将给予5,000元奖励。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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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二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