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新闻27日讯(记者时继凯文/摄)近日,哈市有几十位家长向龙头新闻反映,他们在学府凯德广场“月儿湾游泳馆”给孩子交费办卡学游泳,现在游泳馆人去楼空,老板找不到了。
27日,记者见到了包括李女士和王先生等数位儿童家长代表,大家都是在“月儿湾游泳馆”为孩子报名学习儿童游泳的。据家长们介绍,去年6、7月份,这家儿童游泳馆在商场搞促销活动,当时有近百人交费办卡,后来他们在年底又续费,基本在5000元左右。不料春节前,有工作人员悄悄告诉家长,他们的工钱已经被老板拖欠,建议家长不要续费了。这时有家长发现,原本管理和环境都不错的游泳馆情况越来越差,家长们与店长交涉要求退费,店长一直拿老板不在等原因拖延。年后这里一直停业,人员也不知去向。商场表示,这家老板在该商场还有两处儿童消费场所,可以将未消费的款项转过去。不料,近日有家长发现,另两家场所已改换门面,与这家老板没关系了。
当日上午,记者来到学府凯德广场三楼,临近商家告诉记者,这里黄半年多了,一直没收拾烂摊子,经常有家长来找。记者看到里面黑乎乎的没有开灯,借助手机的光亮记者来到游泳区,这里设有儿童游泳池和一些设施,池内已经没有水,现场环境脏乱不堪、异味较重。家长发现记录家长信息和交费票据的大账本就扔在这里。记者从票据上看到,关店前,游泳馆还在收钱办卡。
记者找到该商场负责三楼的一位女主管,其表示消费者可以走司法程序。辖区警方闻讯也赶来,经过询问,民警要求商场提供游泳馆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和工商注册资料,以备消费者提起诉讼需要。记者在商场提供的该馆老板身份信息上看到,老板王某是哈市居民,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2018年。
随后,事发地所辖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兴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建议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去维权。
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主任张春律师:
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商场和游泳馆实际经营者返还已收取消费者的费用,同时应当赔偿消费者的损失,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五十三条等规定,向商场和游泳馆经营者主张权利,可以要求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岗区消协、个私协对商场和经营者进行查处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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