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有句话说得好:“做人要堂堂正正、清清白白,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要觊觎。”

一位女子因为生意破产欠了对方很多钱,随后跟丈夫离婚,嫁给了借款人。

但是结婚后一个月因为无法忍受自己不爱对方,向法院提出了离婚

法院审判结果是女子归还男子全部借款,女子在法院非常恼怒,她认为自己是在“肉偿”男子,不应该再还款了,没想到还是没有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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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怎样的一位女子会做出如此贪婪的行为呢?

生意破产,将主意打到男子身上

刘女士和陈先生相遇在刘女士的服装店内,陈先生知道刘女士是已婚妇女,但是还是掩藏不了对她的好感,相遇之后,经常跟刘女士聊天。

一段时间后,刘女士因为资金问题,服装店面临着破产,于是她跟陈先生提出了借钱的要求。

陈先生知道后,二话不说转给刘女士1万元,刘女士看陈先生如此大方,陆陆续续又借了几万元。

几次下来一共借了5万元,刘女士主动给陈先生打了借条。

陈先生在刘女士危难之际不仅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她,还经常安慰她不要担心,给了刘女士极大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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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人密切的交往过程中,陈先生给刘女士转了4万元。

刘女士在这个时候非常依赖陈先生,并且无力偿还借款,于是打算和丈夫离婚,和陈先生结婚,算是报答陈先生。

不久后两个人走入了婚姻的殿堂,陈先生婚后又转给刘女士3万元。这些钱,刘女士大多数用来还服装店的欠款。

因为不爱,婚姻迅速走向失败

刘女士在结婚后一个月要求离婚,她表示自己一点都不喜欢陈先生,陈先生无奈之下只好同意离婚。

在法庭上,陈先生要求刘女士归还自己全部的借款,刘女士表示陈先生承诺嫁给他就不用还钱了,她才嫁给他的,不应该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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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过审理,判定刘女士应该归还陈先生9万元。

婚前的5万元借款不具备彩礼性质,因此需要归还。

婚前转账4万元,属于刘女士用来偿还服装店的欠款,双方在结婚时没有明确共同帮忙还清刘女士此前的欠款,因此这部分欠款属于刘莉个人欠款,不应用陈先生的钱来偿还。

婚后的3万余元,属于生活费用和情感表达的赠予行为。因此,刘女士不需要偿还这3万余元。

这场结婚闹剧以刘女士还给陈先生9万元为结局,两个人都受到了损失。刘女士错在不应该把婚姻作为筹码,陈先生错在没有看清刘女士并不是因为爱结的婚。

好在及时止损,防止误会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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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这件事件发生后,很多网友对此事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一位网友表示道:两人闪婚闪离存在很大的问题,刘女士很明显存在欺诈行为。一边享受陈先生的赠与,一边排斥陈先生的靠近,最终自食其果。

说在最后:

大家身边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吗?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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