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介绍一本书。

要了解美国是如何成为美国的,这一本书不可不读。

这本书是当代美国历史学家戈登·伍德(Gordon S. Wood)的代表作《美利坚共和国的缔造》(The Creation of the American Republic, 1776-1787),它在1970年获得了美国史学界最高奖项班克罗夫特奖(Bancroft Prize)。

  |《美利坚共和国的缔造》
  作者:[美]戈登·S. 伍德
  译者:朱妍兰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6年

书是老书,50年前就出版了。

但在中文世界,这是一本「新书」,2016年才有中译本出版。

整本书有620页,多达53万字,可以说是一本非常庞杂的皇皇巨著。

在介绍这本书之前,我们先回顾一下两位思想家的名言。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说:

  「当过去不再昭示未来时,心灵便在黑暗中行走。」

托马斯·潘恩在一封给友人的信里说:

  「心灵一旦开悟,就不能再变得黑暗。」

  |1776年版《常识》。
  图片来源:Wikipedia

两位前人都提到了「心灵」的「开悟」或「黑暗」。

「心灵」一词用今天更平实的话来说就是「思想」,「心灵」之「黑暗」「开悟」,就是人们的思想观念的变化。

对于戈登·伍德来说,1776-1787年美国革命时期,美利坚人的政治思想观念在发生剧烈变化,因此导致美国的政治文化、制度都出现激烈变革。

从大体上看,美利坚人在革命时期借鉴、反思了多重历史与多个维度的思想理论,完成了从古典共和主义到现代自由主义政治的激进转型。

但从细节角度看,这个转型过程并不是一次思想「大革命」,美利坚人赋予了旧的政治思想以新内涵,为转型做好了准备,从而做到平稳变革。在这个基础上,一批杰出的建国者们另筑高楼,提出了全新的政治思想,建立了新型的现代政治制度。

这就是美利坚共和国的「缔造」。

只有人们的思想做好了变革的准备,才能建立起一个长久稳定的国家与制度,这就是我们要阅读这本书的原因。伍德在这本书开篇说到:

  「人的思想的确是所有政治制度的『唯一基础』。」

而两百多年前美利坚人的所思所想在今天仍未过时。

这本书虽然是伍德的第一本史学专著,但因其论述之严谨、庞博,很快引起了史学界,尤其是美国早期史研究者的注意。《纽约时报》书评说它是「关于美国革命的六本最重要的书籍之一」,另一位历史学家迈克尔·朱克曼(Michael Zuckerman)称这本书「一丝不苟地发掘了美国已逝去的观念世界」。

在1970年,也就是《美利坚共和国的缔造》出版刚刚一年的时候,伍德就凭借其获得班克罗夫特奖,足以见这本书在美国史学研究领域的地位与价值。

当然,这本《美利坚共和国的缔造》的横空出世,并不是伍德灵光乍现就能做到的,可以说他是站在另一位巨人的肩膀上,才能在学术生涯一开始就有此成就。

这个巨人就是他的老师:历史学家伯纳德·贝林(Bernard Bailyn)。

贝林专门研究美国殖民地和革命时期的历史,他吸收了「剑桥学派」关于政治思想史的研究,抛弃以往从社会、经济等单一角度解释美国革命,而是用「语境主义」的方法,挖掘革命时期美利坚人的观念和思想变化。

在1967年发表的《美国革命的意识形态起源》(Ideological Origin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一书中,贝林研究了革命时期的北美殖民地如何生发出反英思潮。

他发现,革命前的美利坚人传阅着在英国本土被边缘化的辉格派政论小册子,他们对王权扩张的恐惧,对腐败的担忧,以及对自由的追求都是前所未有的。

在这些小册子和书信的喧闹嘈杂中,在内心情绪的互相感染中,美利坚人中间生长出了不同于英国人的另一种政治信念。

贝林在这本书开篇就说:

  「无论美国革命有着怎样的缺陷,它都不是一场沉默的革命。」

至于这场革命的众多声音在革命期间发生了什么变化,最终在哪里实现共鸣、达到高潮?

伍德从老师贝林手中接过下一站研究的接力棒。

20世纪60年代初,伍德进入哈佛大学历史系进修,在贝林的指导下攻读取得博士学位。《美国革命的意识形态起源》出版以后,伍德延续了贝林的史学研究路径,用了两年的时间实地寻访和搜罗历史文献,最终将他的博士论文完善成一本鸿篇巨著出版,即《美利坚共和国的缔造》。这本书被认为是《美国革命的意识形态起源》的续篇。

伍德认为,早在革命发生前,美利坚人就接受了英国辉格派的政治观念,由于当时的英国宪政正面临腐坏,所以必须与其分道扬镳。但是,邦联体制的民主共和主义又让新生的美国问题频出,理想的政治图景必须加以修改,考虑现实的利益,才能解决国内州与州之间的矛盾,并让美国在世界上立足。

最后,经过制宪会议上的激烈交锋,联邦主义者设想的一个强大且崭新的联邦共和国最终诞生了,他们用《美国宪法》结合了共和主义的政治框架与体现自由、民主、平等的辉格派思想。

  |美国宪法的第一页。
  图片来源:Wikipedia

因此,这种政治观念的变化,与心中的理想、人性的思虑有关,更离不开现实的重新塑造,每个人的政治话语都在影响着这场旷日持久的革命的走向。

伍德笔下,1776年 -1787年这段革命时期的美利坚人,创造了非同一般的现代政治科学。

对于北美大陆上的美利坚人来说,母国英国已经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样板,这个模版就是英国的宪政传统与辉格派的政治科学。

一方面,英国的宪政传统给予他们无比自由的空间以施展自己的政治才能,在殖民地,没有英国本土的封建禁锢和等级制度,没有宗教压迫,更没有显见的王权和军事专制;

另一方面,辉格派思想观念在英国本土消沉下去,却在殖民地流行开来,使得美利坚人时刻警惕并恐惧大洋彼岸散开的王权阴影与腐败气息。

因此,当乔治三世的暴政魔爪潜入英国议会,最终祸及北美殖民地的时候,美利坚人做出了看似激进、实则合理的反应,当英国人仍不愿就此收手并试图将政治腐坏的气息带入北美的时候,美利坚人毅然脱离了母国独立。

  |乔治三世(George III,1738-1820年)。

在美利坚人眼中 ,理想的英国宪政其实是君主制与共和主义精神的自由主义式混合,其中,君主代表传统、荣誉、秩序,共和主义精神指重视人民与美德,自由主义式的混合也就凸显出对人民权利与自由的维护,反对专制暴政,保护私有财产等。

因为君主的隐匿,英国的宪政其实更像是共和制而非君主制。

但是只要国王在场,王权随时可能以某种狡猾的手段触犯民众权利,议会上下院作为代表人民的机构,长久以来存在着社会等级制度与宗教执念,并且,如果它的权力不受到制约,议会多数党的议员依然会通过立法的方式实行暴政。

因此,美利坚人在继承英国宪政优良传统的同时,也把目光望向了其他地方。

恰好,当时在欧洲盛行的启蒙运动,以及古典政治理论的广泛流传,让当时的美利坚人能得以选择一种不同于英国立宪君主制的政治制度,那就是强调人民主权的民主共和制度。

而且,这种制度观念与英国的宪政并不矛盾,正如伍德所说,公民责任以及共和主义的人民参政正是权利与自由的有力保障。

这种无限看重人民,轻视政府权威的观念在革命前期成为主流,以至于麦迪逊会说:「在直觉上人民的能力超过政府,而不是政府超过人民。」

民主共和制成为美利坚人思想中的一种本能。

1776年《独立宣言》的颁布,只是说明了民主共和制的一般原则,而并没有提出新的政府组织原理,如果说这是因为当时美利坚人没有多少政治实践的话,那么邦联国会随后颁布的《邦联条例》,摒弃了完整的中央政府,建立起松散的邦联政体,则切实说明美利坚人对政府权威的怀疑已经深入骨髓,他们准备将这种「本能」贯彻到底。

既然称其为本能,就说明还缺少思辨和怀疑的一步。

美国建国后国内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包括还债、征税、安置老兵、平息土地争端以及平息起义,都暴露出邦联国会的软弱无能。事实证明,把大部分全国性政府的权力还给地方和人民,并任由人民去行使立法权利,同样会威胁到自由和个人利益。美利坚人,更确切来说是联邦主义者意识到,需要一部宪法来平衡州与全国的利益,民主共和制的原理需要在政治实践中得到确立。

这并不是联邦主义者坐在书屋里的空想,在1787年制宪会议上,来自12个州,有着不同地方利益、不同政治观念的代表唇枪舌战,经过激烈交锋,以及最终的妥协与调和,《美国宪法》将革命以来美利坚人的政治观念进行了总结。

一个权力来自于人民,又通过三权分立将人民进行分割的联邦政府前所未有地建立了起来,民主共和制不仅在全国的层面,也在各州、各地以一套完整的制度设计确立了下来。

这才是美国革命之所以称之为革命的原因。

托马斯·潘恩说:

  「如果不是伴随着在政府原理及实践上的革命,而仅仅是脱离英国,美利坚的独立就不会是重要事件。」

这只是美利坚共和国缔造的粗线条勾勒。

1776年-1787年美利坚人政治思想观念的变化,还延伸到政治制度以及政治文化的各个维度。

通过《美国宪法》的辩论和实践,美利坚人将民主共和制的原理确立了下来。

汉密尔顿认为,这种制度也是一种「代表制民主」。

我们知道,代表制在英国政治中很早就生发了,那么,美利坚人的代表制与欧洲的有什么区别呢?

英国的代表制仅仅体现在议会下院,在「君主-贵族-平民」这个政治架构中,下院划分选区,平民(有产阶层)选出自己的代表,和君主、贵族谈判征税和立法事宜。光荣革命后,这些代表逐渐取得国家的最高权力,由于选举权范围很小,这一小批人又被看作政治寡头,以立法权高于一切之势对国家实行管理。

这样做的缺陷,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第71篇说道:

  「人民的代表有时似乎自以为就是人民本身,面对来自任何其他方面最小程度的反对,就暴露出不耐和厌烦的病态;好像不论是行政或司法部门只要行其权限就是侵犯了立法部门的特权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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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在当时的美利坚人看来,英国的代表制是不完善的代表制,囿于封建等级和国王特权,它并不能选举出整个国家所有不同利益、地域的人的代表来治理国家。

但是,在民主共和制下,美利坚人实现了「全面代表制」。在美国,不存在君主和贵族,所有人都是共和国的公民,由公民选出的代表存在于政府的每一个部门,代表受委托来管理国家,他们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所以必须反映人民意志。但同时,政府各部门之间,甚至立法部门内部互相制衡,没有任何一个部门能代表一个作为整体的「人民」。

伍德在书中这样说:

  「政府的所有都同等地对人民负责,同等地作为人民的有限代理人;人民保有绝对的、永恒的主权,而将权力零零星星地分配给他们不同的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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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拿美国国会的参议院和英国议会上院作类比,认为都体现了贵族等级制。

其实不然,设立参议院正是美利坚人审慎思考后的结果。

在参议院中,各州代表人数相同,且参议员任期较更长,既防止了大州对小州利益的侵害,也阻止了实行比例代表制的众议院像英国下院一样,被某些「不正当情感及不法利益」左右,颁布失当的法案,打破政府间的平衡。

也就是说,参议员同样作为由共和国各州选举产生的代表,他们不像英国上院一样,「增加财产、特权或某些利益的权重」,而只是令国会立法的过程更为严肃和审慎。

除了政府内部代表制的普遍之外,美利坚人还树立了全新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

英国经过光荣革命建立宪政体制,但君主依然是象征意义上法律的源泉,是国家的统治者,臣民们为了防止国王实行暴政,只能逼迫他订立契约,让国王赐予臣民自由和权利,其中最著名的便是1215年的《大宪章》。

1689年的《权利法案》虽然确立了议会的最高主权,但并没有把作为统治者的国王从政治谱系中剔除出去,议会能够合法召开必须要有国王参与,议会法案的颁布也必须由国王批准同意。这种契约在实质上仍是一种政治交易行为。

在美利坚,这种情况发生了根本转变,契约成为政府各部门得以成立的基础。约翰·杰伊说:

  「我们法庭的判决以及州长根据宪法做出的任命,同立法机构所通过的法律一样,对所有相关人员一律有效、一律具有约束性。」

在这里,英国式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契约并不存在,存在的是洛克式的契约概念,即平等的公民之间相互订立契约。

在这里,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并不是某个更高的统治者「颁布」的,它本身就是最高的存在,是自然法的反映,是人民自愿联合起草,由人民同意的法律。政府在宪法之下运行,并由宪法赋予其权力。

立法部门同样被约束在宪法框架内,行政和立法部门内部不存在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因为政府的权威基于人民的「同意」与它本应该担负的「责任」,没有天生的统治者,也没有所谓的「君权神授」。

至于权力的分配,这也是美利坚政治科学中最广为人知的一点,即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权分立,这是混合政府的体现,却又不同于亚里士多德提出的古典混合政府。

古典混合政府是指,一个政府的机构对应一个社会要素,每个政府权力都有其具体的象征意义。美利坚人保留了这种政府模式的外壳,但剥离了政府权力具体的象征意义。也就是说,所有的政府机构都对应于人民,对全体公民负责,社会要素在政府层面退隐,登场的则是具体的现实利益纷争和多元冲突。

在麦迪逊看来,这才是凝聚力的孕育和公共利益的完善,这也是权力分配变革所带来的新型政府的潜能。

在《美利坚共和国的缔造》结尾,伍德重点论述了所谓「古典政治的终结」,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人们开始欣赏一种更现代、更具现实感的社会政治行为」。

古典政治,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的古希腊罗马时期,一直到18世纪的欧洲启蒙运动。

在伍德看来,古典政治总是容易理想化,试图用政治观念去揭示世界,并建设出一幅完整且有秩序的图景来应对现实问题。

经典的有柏拉图的《理想国》、亚里士多德混合型政府,到英国的宪政、古典辉格主义,再到霍布斯、卢梭、孟德斯鸠等思想家对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的看法。

这样的理想图景看似美好,实则流于死板僵硬,「缺乏动态的能量」,不能及时有效应对社会矛盾问题。

美利坚人通过1776年-1787年的辩论发现,社会差异无法避免,人民的利益也千差万别,根本不可能设计出一幅完整复杂的政治图景来解决一切问题,因此他们最终抛弃了古典政治的理想主义,而投怀于现实主义,基于现实的考虑,为了应对现实问题,然后再设计简单的、和谐的、普世的政治图景。

社会上平等的个人为了互利互惠而走到一起,但是在组建政府权威的过程中,为了防止一小群体人的利益联结,必须要让他们在政府的各个部门间互相制衡,相互竞争。美利坚人对政治现代性的理解关键之处就在于,自然状态会造成人们之间的差异,包括高矮胖瘦,家庭贫富等,但在权利和政治上他们是平等的,都能追求正义、政府、法律、宗教和自主的权利。

权利的平等意味着机会平等,也意味着竞争的激烈,这种竞争不是发生在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而是人民之间,以及各种各样的团体与个人之间。

社团和党派都需要在政治领域尽力扩大影响力,也就是说,人民的竞争对手只有人民,而宪法和政府的作用就是将这些对立和冲突加以规范化,并通过制衡的手段防止一派人民压制另一派,以尽可能增进公共利益。

美利坚人首先考虑的是个人权利与私人利益,其次才是公共福利,而古典政治更看重公共利益,甚至可以为了公共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即使是英国宪政,也借国王对个人权利的妥协来实现作为整体的王国利益的最大化。在革命时期,美利坚人则完全抛弃了这种观念。伍德在书中说:

  「美利坚能够保持自由,不在于它的公民拥有为模糊的公共利益而斯巴达式地牺牲自我的特质,归根结底,在于他们每一个个人都关注自我利益和个人自由。」

这种利己主义正是古典政治转向现代自由主义政治的契机。

另外,除少数「自然贵族」以外,绝大多数美利坚人对古典共和主义的美德和爱国情怀感到失望,他们也许暂时也像古典政治家一样对金钱不屑一顾,但这种观念很快就消逝了,现代领薪的职业政治家出现在了政治舞台上。

古典共和主义政治之看重美德,正如西塞罗所说:

  「与建立新的国家或保留那些早已存在的国家相比,确实再也没有其他职业,可以让人类的美德更接近诸神的神圣使命了。」

然而,美利坚人认为人性的弱点导致这些情感和美德无法成为能够支撑政府的基石。

现代政治观念生发的另一个重要之处就是美利坚人对现实的人性的认识,在自由、法治、平等、公平等新型的指导政府的观念之下,美德退居次位。

这并不是说美德就不重要了,而是说制度成为约束人们政治行为的显性力量后,美德就为人们在新型制度转化为政治习惯的过程中做好了准备。

正如华盛顿在《美国宪法》颁布以后所说:

  「只要在人心中拥有基本的美德,它(美国宪法)就能存活下来。」

所以,古典政治真的终结了吗?

其实并没有,美德从政治领域隐匿,退回到社会和美利坚人的内心。

从古典共和主义到现代民主自由主义的转型,并非是后者将前者取而代之,因为共和主义的良知,尤其是对腐败的反感等依然保留了下来,正如美利坚人保留了古典共和时期混合政府的外壳一样。

伍德说:

  「共和主义不畏惧现代化,相反,它帮助人民适应现代化。换句话说,它使人民向我们称之为自由主义的转型有所准备。」

以上就是伍德在《美利坚共和国的缔造》这本书中阐述的美利坚的政治科学。

它从思想观念和政治文化的角度,带我们回到了美国革命时期的历史现场,切身体会到了美利坚人在当时的恐惧、挣扎、思虑以及激情。

20世纪50、60年代以来,美国史学研究出现转向,即从政治到社会,从宏观政治事件到日常生活语言,语境和观念对国家政治的影响成为史家研究的重心。

贝林和伍德沿着这样一条全新的政治史研究路径,在他们学术生涯的巅峰期奉献出数本有分量的论著。尤其是伍德的处女著作《美利坚共和国的缔造》,以其权威和庞博而更令人惊叹,一经问世很快就成为美国早期史研究的必读经典。

不过,也有很多历史学家从各个角度对这本书展开批判,比如偏向于当时的政治精英话语,而未能重视和阐述底层民众的政治文化。另一些美国早期史家认为,当时的中下层民众更重视经济平等和经济公正,与伍德的「美利坚人共识」并不符合。

另外,还有很多人批评这本《缔造》很少论及宗教,似乎在故意隐去宗教对美利坚人思想观念的影响。英国的历史学家J·C·D·克拉克通过研究认为,教派话语在革命时期的政治文化变迁中同样占据重要地位。

欲戴其冠,必承其重,《缔造》虽然引来众多质疑、批驳之声,但50年来,依然没有哪一部著作能撼动它在美国早期革命史研究领域的地位。

对于中文世界的读者来说,这本书最大的意义,应该是让我们对美国革命有了更丰满全面的认识。

在教科书以外,两百年前的美利坚人生动的所思所想,其实在今天依然具有无可比拟的借鉴意义。

历史学家乔伊斯·阿普尔比(Joyce Appleby)曾作出如此评价:

  「通过伍德,如今成千上万的读者也被引入我们如此热爱的殖民地时期的美国历史了。」

希望你也是其中之一。■

参考资料:

[美]戈登·S. 伍德. 美利坚共和国的缔造.朱妍兰(译). 译林出版社,2016年.

[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 程逢如等(译). 商务印书馆,2015年.

[美]约瑟夫·J.埃利斯. 缔造共和:美利坚合众国的诞生. 宣栋彪(译). 中信出版社,2018年.

邢承吉. 重溯美利坚的观念世界——1776-1787年.《读书》,2017年4期新刊.

[美]戈登·S. 伍德. 剑桥十八世纪政治思想史:美国革命中的政治思想创新. 商务印书馆,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