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职无权无钱,这个“清水”岗位为什么这么吃香?

由于工作的关系,我接触艺术界的人比较多,通过接触也看到一个奇怪的现象:无职、无权、无钱的某某协会主席居然是一个很吃香的岗位。

一般情况下,一个人谋求一个职业或者岗位,基本都要要求有薪俸报酬,最好有一定的权力。如果是体制内岗位,则希望能够有编制,倘若编制、职权、薪酬三者俱全,那就是名副其实、令人趋之若鹜的“铁饭碗”了。

艺术界是一个特殊领域,为了更好实现与艺术界的沟通,为艺术家创作搞好服务,各级均设立了文联组织(全称是“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文联是一个官方机构,性质上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均是占编制、吃财政饭的公务员或者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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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联的服务对象就是各个艺术协会。按照文联章程,文联与各艺术协会的关系不是隶属关系,而是服务、协调、沟通关系。而各个艺术协会,则是纯正的民间群团组织,组织原则是“入会志愿,退会自由”。

为了便于协会活动,各个艺术协会均会按照成员总数,设置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秘书长一至两名。以上职务均由协会成员选举产生。因为是松散型社会组织,所以各协会的所有成员包括主席等在内,都是没有正式编制和规定薪酬的。协会的活动经费基本来源有三个:化缘(寻求企业或赞助、成员集资、同级文联机构援助)。

所有经费收支既要受全体成员监督,也要接受官方审计,基本没有漏洞可钻、“油水”可捞。所以,各个艺术协会可谓是真正的“清水衙门”,当然包括主席在内的领导职务也是无职、无权、无钱,彻头彻尾的“清水”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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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按说这样的“三无”岗位应该是“门前冷落车马稀”才是。然而,每逢各艺术协会换届,就到了各成员们活动频繁、争相登场、精彩角逐的时候了。

这真正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找各种大人物、过硬关系打招呼的,有走动在协会成员之中、游说拉票乃至许以好处的,有通过各个新闻媒体、传播平台展示自己的作品、荣誉的,有用尽手段,拉前任“下马”的……

当然竞争的激烈程度因各个协会的属性而有所差异。竞争最乏力的一般是作家协会和民间文艺协会。其中竞争最为激烈的,莫过于书法家协会和美术家协会的“领导”岗位了。有些地方没有将书法和美术协会分设,而是用书画家协会统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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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性质上说,艺术创作不同于社会活动,社会活动需要团结更多的力量、集中更多的智慧,因而总体是一个“人多力量大,众人拾柴火焰高”的特点。尽管说沟通、交流会在艺术技法的学习、艺术感觉的培养、艺术思想的融合等方面发挥一定的作用,但艺术创作归根结底是一项孤独的行业,更加强调创作个体独立、艺术思想独特,是个人艺术魅力的释放。这不是古代行军打仗,从来没有听说过某个艺术领域是因为团队人数众多而诞生惊世之作,或取得非凡艺术成就的。

从创作者本身而言,艺术领域更倾向于是一种出于自我的精神升华、价值实现和灵感释放。所以,对于那些真正深爱艺术、追求艺术,并且致力于艺术成就实现的人来说,甚至参加不参加各类艺术协会的价值并不大,至于各类艺术协会中的“官位”对于他们来说更是难以形成吸引力的。

甚至在一些相对极端的艺术家看来,加入某个可有可无的社会组织,参加一些不温不火的艺术活动,是对时间、精力的极大浪费。我们没有听说过贝多芬是哪个级别的音乐家协会成员或者主席,更没有考证出王羲之曾经是某书法社团的头头脑脑……但这些的缺失,丝毫没有阻碍他们取得伟大的艺术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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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不用如此贬低艺术协会的价值,但总体上平心而论,绝大多数的艺术协会就是一个食之无肉、弃之有味的“鸡肋”。然而,究竟是什么力量让“鸡肋”“香”了起来呢?私自揣度,其中的原委多半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热心服务型。一些协会成员本身就天生一副热心肠,喜欢服务他人,本身又有组织能力、拥有一些社会资源,喜欢组织一些联谊、培训、沟通、展出等活动。特别是一些有艺术爱好或特长的退休干部职工,能够加入协会组织并且被选任为“一官半职”,就能名正言顺地发挥余热、服务他人,也可以让自己的退休生活不致枯燥乏味,内心也会获得满足和愉悦。

第二种,验证自我型。艺术领域的人均可以笼统地用“文人”二字来称呼。“文人”也就是文化人的简称。中国历来的文人,基本都具有“立德、立功、立言”的情怀。即便不是文人,任何领域的人都希望获得社会的认可。在部分有艺术爱好、艺术追求和一定艺术成就的人看来,能够在自己的艺术领域、艺术协会中脱颖而出,被选举为某个协会职务(特别是主席之类),就相当于自己的艺术水平、品德、声望得到了同行乃至社会的认可。归属和认同也是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提出的人类的基本需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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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名利转化型。人常说“名利名利”,因为利可以转化为名,名更可以转化为利。特别是在艺术这个不具备完全客观评判标准的领域,一个人的艺术水平,一个人的艺术成就,乃至于艺术作品的艺术价值、市场价格,是人为评价、众人追捧、市场炒作等诸多因素叠加形成的。

除过那些经历了时间洗刷、历史沉淀、业界公认的艺术家,当代的艺术家及其艺术作品的领域地位、市场价格,基本与公众的关注度呈强相关关系。关注度越高,名气越大;名气越大,就越被追捧;越被追捧,关注就越高。这中间就极容易形成一个“芝麻开花节节高”的螺旋式上升态势。而被选任为艺术协会的领导(特别是主席),显然会为“螺旋结构”的起飞助力不少。

以书法家为例,如果是某县级书法家协会的会员,莫要说在整个书法领域,即便是在当地也很难有多高的知名度;倘若是省级书法家协会会员,那就小有名气了;倘若能够加上中书协会员的名号,作品价格定然翻番;如果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上某级书法家协会主席的头衔,作品价格那就不止再翻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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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现象也符合经济规律,但其中最根本的是光环效应在发力。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光环效应呢?这与人们的惯常思维有关。

不客气地说,艺术品领域是一个典型的“捧你是杯子,不捧你是渣子”的行业。没有绝对、客观的艺术尺度,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艺术标准,主观感受最起码会占百分之八十以上。莫要说以欣赏为目的的普通艺术受众了,即便是行业内的专家、权威,要对一个艺术作品划分出三六九等,甚至明码标价,也是一个相当困难的事情。

那种“不求闻达于诸侯”,只为艺术感觉释放、只为自我欣赏,不食人间烟火的艺术家是相当少的,绝大多数的艺术家都艺术价值希望被认同,艺术作品能够变现。艺术作品的欣赏者也就是艺术受众或者艺术品、文化产品的消费者,过度强调他们的艺术素养是不现实的。对于上帝般存在的艺术消费大众而言,评判艺术品价值的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莫过于看艺术家身上附加的各种名号、头衔、荣誉,分量最重的,当然莫过于“某地某书法(美术)家协会主席”这个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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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职位与水平联系起来,这是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一种惯性思维,特别是“某协会主席”这样的“头号”职位,更是让人眼前一亮。科举制度在我国历史上存在了1283年,期间总共组织过745次科举考试,诞生了777名文武状元。所谓“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知”,某人一旦“状元及第”,那就立即成为当时“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什么“文曲星降世”“天纵英才”“文坛巨子”“朝廷栋梁”等之类的美誉都会加诸一身。

而那些差距细微,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榜眼、探花,虽然都是“三鼎甲”,但他们就很难被美誉、歌颂、传播和追捧。科举如此,其他领域也是如此,人们更容易关注和记得的,基本都是第一名、冠军、状元之类的。而“某协会主席”的头衔,就会直接让人产生行业领军、水平第一、价值最高等联想。

当然有些领域的冠军、头号的确是实力的标志,但在文化艺术领域,实力与名号经常是难划等号的。历史上700多个文武状元,除过文天祥堪称人臣风骨、民族脊梁,以《正气歌》《过零丁洋》名传后世,等极少数几位,其余的基本“泯然众人矣”,很少见到某人后来的才德、成就与“状元”的头衔关系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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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协会的领导成员,从组织构建的角度说,会更多考量某位艺术爱好者或者艺术家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能力、服务意愿和协会内的人缘等因素,艺术水平、艺术成就并不是唯一的和最关键的衡量尺度。所以,因为艺术协会主席的头衔而去追捧其艺术产品,显然是有点盲目的。

因为头衔,书法家、画家可以让自己的作品“平尺”价抬高,音乐家、舞蹈家等可以在培训班招生等宣传活动中获得更好的广告效应。在许多急于变现的艺术家看来,想方设法争取一个头衔就等同于给自己的无形资产增值。

当然,除过能够让自己更加“值钱”之外,这些艺术协会的头头脑脑还有一些隐性权力。从权力的根源说,权力有天然的、法定的,例如父母对子女的权力就是天然属性,公司领导对员工的管辖就是法定的。还有一种权力是自己开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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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协会的主席虽然有“一把手”的地位,但法律并没有赋予他特权,更没有天然的权力存在,但一个善于经营的“一把手”,是可以“开发”出权力的。例如会员吸纳、组织活动、技能培训、作品展览、交流、评奖,向上级协会推荐会员,等等。而善于“开发”权力的协会主席,往往也会催生一些艺术领域的不正之风。

话说回来,任何组织不能没有领头人,艺术协会也需要一些热爱艺术、乐于奉献、倾心付出的“当家人”,但过于急功近利、变现至上的从业观,对于艺术领域的蓬勃发展是有害的。毕竟艺术存在的价值并不是金钱利益,就如同俄国作家冈察洛夫说的:“美是艺术的目的和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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