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神池交警、忻州交警
神池交警重拳出击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优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由摩托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7月27日,神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辖区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频发,危及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等突出问题,多措并举,开展了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大队领导带队,全警出动,依托“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守护行动,针对辖区摩托车通行和违法违规特点,将摩托车无牌无证、酒驾、随意变道、随意掉头、闯红灯、飙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大队采取集中检查与错时检查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将警力部署在摩托车流量大、交通违法多发路段开展整治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见违必纠、纠违必处,严打严查、严管严控,使当事人充分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观危害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切实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今后交警大队将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施策、常抓不懈,确保专项行动有效推进,实现辖区摩托车行车秩序明显改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预防,为广大群众营造和谐、安全、有序、畅通的出行环境。当日,大队共查扣摩托车24辆,其违法行为进一步处理中。(张峻 王建林)
关于禁止燃油摩托车在忻州市区通行的通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忻州广大市民积极响应配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市区道路交通秩序良好,事故大幅下降,人民群众文明出行意识显著提高,但少数燃油摩托车违反规定在主城区通行,尤其是大功率摩托车有的在夜间油门轰响刺耳;有的在道路上随意穿行;有的在城市道路上飙车,市民们多次在随手拍、微信、微博上投诉。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减少摩托车噪音扰民,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决定从即日起禁止摩托车进入市区,具体规定如下:
一、禁行时间
全天24小时
二、禁行区域
北至旭来街(含)、南至南环街(含);
东至G108东外环(不含)、西至G208西外环(不含)。
三、管控措施
1、凡违反“禁摩”规定进入限行区域的摩托车一律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处罚代码1344)
2、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罚款300元,同时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处罚代码10051)
3、进入“禁摩”区域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同时扣留摩托车。
4、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九十条之规定,处以5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
四、本通告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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