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正式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0-1)》,涉及56个品种,至此,第三批国采正式拉开帷幕!

从公布的文件看,第三批集采继承了第二批集采的基本构架和规则,仅在局部微调。8月20日,当天7:30开始递交资料,上午10点开标,下午2点确定供应地区。

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业界关注的要点

1.约定采购量按以下规则确定:

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 1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50%;

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 2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60%;

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 3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70%;

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 4 家及以上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80%。

与前两次规则相比,此次约定采购量针对不同的品种作出调整:

阿莫西林颗粒剂、利奈唑胺口服常释剂型、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剂、左氧氟沙星滴眼剂、环丙沙星口服常释剂型、头孢地尼口服常释剂型、头孢克洛口服常释剂型、克拉霉素口服常释剂型各地首年约定采购量按以下规则确定:

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 1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40%;

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 2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50%;

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 3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60%;

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 4 家及以上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70%。

2.采购周期也针对品种作出特别说明:

各品种各地采购周期按以下规则确定:

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 1 家或 2 家的,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为 1 年;

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 3 家的,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 2 年;

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 4 家及以上的,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 3 年。

其中阿扎胞苷注射剂、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剂、左乙拉西坦注射用浓溶液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 1 年。

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3.拟中选企业确定准则,与第二批保持一致:

入围企业价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获得拟中选资格:

“单位可比价”≤同品种最低“单位可比价”的 1.8 倍。

“单位申报价”降幅≥50.00%(以《采购品种目录》对应规格最高有效申报价为基数进行计算)。降幅以百分比计,四舍五入保留百分比小数点后 2 位。

“单位可比价”≤0.1000 元。

规则的稳定,一定程度上表明改革的成熟定型,至少在第三批决策上对第二批中标和落选的格局、效果是比较认可的;另一层面,稳定意味着药企在战术准备上受到的影响最小。

4.此次集采共涉及56个品种:

其中不乏阿那曲唑、氨溴索、布洛芬、地氯雷他定、多潘立酮、非那雄胺、氟西汀、甲钴胺、氨基葡萄糖、奥氮平、二甲双胍、枸橼酸西地那非等众多知名大品种。

米内网数据显示,第三批集采品种在2019年中国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城市社区中心以及乡镇卫生院(简称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合计销售额超过560亿元,其中有23个药品销售额超过10亿元,缬沙坦口服常释剂型以49.64亿元领跑,二甲双胍口服常释剂型、卡培他滨口服常释剂型以43.08亿元、34.91亿元排位第二、第三。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此次辉瑞和默沙东均有5个品种被纳入,阿斯利康、诺华均有4个品种被纳入,施贵宝则有3个品种被纳入。

国内药企也不容小觑,中国生物制药以9个过评品种领跑, 此次集采齐鲁制药、豪森药业、恒瑞医药、石药集团等4家企业涉及的品种数量均为6个。此外,上药集团、扬子江药业集团则分别有8个、7个过评品种涉及。

第三批全国集采开始后,带量采购逐渐常态化已成定局,涉及更多的药品市场,符合条件的药企也可通过此次机会抢占更大的市场份额,进一步压缩中标企业的市场空间,使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

附:采购品种目录&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

End

文章来源 | 联合采购办公室

本文为海西医药交易中心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