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讯 通讯员吴倩霞为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防范民辅警“8小时外”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确保队伍纯洁性和凝聚力,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从严、从细加强辅警“8小时外”生活管理工作,确保队伍安全稳定。

一、强化教育管理,防意识漏洞。一是召开督促会议。各中队利用每周工作例会以队伍管理入手,反复强调督促全体民警辅警自行加强“8小时外”生活管理,防止出现黄赌毒、醉酒驾、收受好处费等违法违纪事情发生。二是加强法规法规学习。以队伍管理和执法问题专项整治、规范辅警协助执法专题整治行动为契机,常态化组织民辅警深入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部三项纪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例》、《全国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规范》及有关规定,要求民警认真学习,打好预防针,将公安民警纪律条例灌输于脑,纪律作风牢记于心,工作规范律于行动。三是明确日常纪律。要求全体民辅警明确工作和生活纪律,不管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上,都要严格按照公安部“五条禁令”、《广西公安机关禁酒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纪律作风条例、规定等来约束自己、管理自己,提高自控能力和约束能力。据统计,7月份,三大队共召开民辅警“8小时外”生活管理督促教育会议5次,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3次。

二、强化制度落实,防漏管失管。一是落实请休假制度。大队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计划安排汇总表(备案)》和《辅警请假报告表》的要求,严格落实民辅警请假制度,对民警辅休假、外出学习严格落实支队OA办公系统请销假报告流转,严格进行登记核实,并实行休假期间重要情况报告制度,敦促民辅警自觉约束休假期间的行为。二是实行饮酒报告制度。根据《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饮酒报告制度(实行)》,详细制定了《三大队民(辅)警饮酒报备表》,报备内容包含饮酒时间、地点、组织人、酒水类型、活动性质及预计结束时间。要求全体民辅警在进行饮酒活动前逐级进行报告并填写此表,确保上级领导掌握饮酒人具体情况,防范饮酒人失管漏管。三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开展民辅警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资质摸底排查,防止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酒后驾驶、乱停乱放、公车私用、辅警单独驾驶警用车辆开展执勤执法活动等各类交通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同时,要求民警驾驶警车必须着警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人民警察证。

三、强化8小时外监管,防违法违纪。一是强化民辅警值班期间的管理。大队领导班子组成督导检查小组,不定期抽查路面执勤点及各中队上班执勤情况,及时有效的掌握民辅警的动态,对民辅警确实有事需要外出的首先要向当班领导汇报,其次要及时和大队办公室沟通向支队监控中心报备换班或请假人员名单,以防支队抽调点名出现缺岗或执勤人员与值班表不相符的情况。二是落实民辅警休假谈心谈话。在民辅警进行休假前,实行逐级谈心谈话制度,全面掌握休息休假民辅警去向、安排等情况,严格落实公安部禁令条例,强化民辅警自身安全防范知识等安全教育,督促休息休假民辅警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警纪禁令常记于心、时时刻刻不放松。明确休息休假期间注意事项,切实增强休息休假民警的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三是强化民辅警休假期间的管理。要求民辅警休假期间,到家后通过微信群或电话方式向大队分管领导报平安,同时大队建立了民辅警回家行车台账,对民辅警车辆、行驶路线、交通方式等进行了备案,要求民辅警在休假期间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尤其是加强饮酒和驾车行为的管理,严禁出现涉警舆论案件出现。

四、强化督导检查,防隐患苗头。一是检查隐患排查。结合当前开展违规领取奖励费用专项整治活动,从“治病救人、防患于未然”为目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每月开展队伍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对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风险岗位的排查,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与保险、医疗等有经济利益往来等不正之风。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大队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民警“8小时外”监督工作,坚持“一岗双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法违纪行为绝不瞒报漏报,层层落实责任,同时树立领导带头作用,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三是加强舆情监督。加强与政工、纪委、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民警“8小时外”的舆情信息,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四是强化群众监督。通过设立群众举报箱、公开大队长热线、走访辖区企事业单位、客货运输企业等方式,发动群众参与到交警队伍监督,认真核查群众反映的举报线索,打造群众满意队伍。据统计,年内,大队未发生一起涉警舆论投诉或违法违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