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消息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

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从2020年8月1日起

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农村籍老义务兵、烈士老年子女等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标准继续提高。

其中,对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适当予以倾斜。

在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经济下行压力和财政压力较大的情况下

国家仍以较大幅度提高抚恤补助标准

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

党中央对优抚对象的深切关怀和特殊关爱

来源:大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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