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王朝不断更替,对于国破家亡的皇亲贵族来说是最为悲惨,他们大多称为新王朝和起义军打击杀戮的对象。而从历史记载来看,明朝末年,朱元璋后代,尤其悲惨。当时朱元璋后裔皇族达到100多万,但短短几十年战乱,几乎被杀绝。
这位王爷名为朱常洵,是明神宗的第三个儿子,因为其母郑贵妃深受明神宗的宠爱,所以明神宗平日里也特别惯着他,还差点儿将其立为太子,后遭到群臣的反对,便就此作罢了。朱常洵就是在这种受万千宠爱的环境里长大的,从小就娇生惯养的他,长大后更是了不得,整天无所事事,只贪图奢靡享乐。
朱常洵就藩后,到了洛阳。崇祯十四年(1641年),天下大乱,闯王李自成率军攻打洛阳城。朱常洵还在洛阳。当时,李自成手里的人马不过千把,势力尚未长大。对于人马和人才,李自成非常的渴慕,尤其是人才。恰好,有两个人才就在这个时候投靠了李自成。一个叫牛金星,是个举人,犯了罪被流放;一个叫宋献策,是个江湖术士。李自成非常欢迎这两个人的到来,对他们非常尊重。宋献策作为一个江湖术士,阅人无数,精通世故,为了得到李自成的重视,同时也为了李自成的队伍能够更加强大,他编造了一句谶语:十八子主神器!
但是,朱常洵万万没有想到,危险正在一步一步逼近。
至于那三百多斤的躯体,李自成手下亲兵也充分利用,不等李自成吩咐,挤在前边的士兵百姓们一拥而上,立刻将福王的衣服和裤子剥得精光。有人剖开他的胸膛,挖出心肝拿走;有人从他的身上割下又白又肥的肉,剥光洗净;有人从后园弄出几头梅花鹿宰了,与福王的肉同放在一起炖了几大锅。顷刻之间,在宏伟壮丽的飞檐红墙映衬下,王府中堂广场尤显热闹。人声鼎沸中,烈焰腾腾,珍稀香木制成的无数王府家俱皆成为柴木,巨大的铁锅内,撒满姜、葱、蒜、桂皮、花椒以及无数高汤炖煮用料,奇香扑鼻。一个时辰过后,摆酒开宴,煮得烂熟的福王肉以及数只锅中的梅花鹿肉被兵士和百姓风卷残云般吃入腹内,成为大家的美味晚餐,大家戏称这名叫“福禄(鹿)酒会”。
至于“福禄酒”传言如何空穴来风,成为伪史,今天的学者一般认为:在福王朱常洵尸体的去向问题,几百年来,站在统治者立场上的清朝统治者为此大做文章,说洛阳城被李自成义军攻克后,“福王及世子由崧缒城去,王以体肥,不能远走,贼得而杀之,称其肉重三百六十余斤,脔分股割,与鹿肉同烹,群贼胪食,名曰:‘福鹿宴'”。
但是关于福王的死法,坊间则有不同的说,一直以来民间就有一个传说:福王不是被刀枪杀死的,而是被极为仇视他的农民军放大锅里煮了,然后分吃了,这种说法尽管是传说,但是也说明一个问题:明末的阶级矛盾已经极为尖锐,无生路的百姓与既得利益者已经完全对立。也正是因此,这个王朝,也命不久矣。
朱常洵(1586年-1641年)亦称福忠王,俗称福王,明神宗朱翊钧(万历)第三子,母亲是郑贵妃,南明弘光帝朱由崧之父,生于万历十四年(公元1586年),母郑贵妃恃宠欲立其为太子,逐引起国本之争,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受封福王,四十二年就藩洛阳,后逐渐沉迷于酒色,于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一日被李自成起义军杀死,终年五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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