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审旗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曹某为乌审旗乌审召镇人,于2013年向信用联社申请贷款150000.00元,贷款到期后,曹某一直未偿还,随后信用联社将曹某诉至乌审旗人民法院,乌审旗人员法院依法判决曹某偿还信用联社本金及利息,履行期限到期后,经多次催要,被告曹某一直拒绝履行。2016年信用联社向乌审旗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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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乌审旗人民法院执行三局三名干警前往曹某居住的乌审召镇阿刀亥村,要求曹某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曹某态度蛮横,声称自己身无分文,拒不还款。人民法院干警在多次劝说无果后,鉴于曹某态度恶劣,拒绝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准备对其依法予以司法拘留。被执行人曹某看到人民法院干警亮出手铐动了真格时,态度立刻缓和,称其可以凑钱一次性偿还欠款本息,在等待数小时后,被执行人之子将执行款如数偿还给申请人信用联社,并当场缴纳了执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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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声音

欠债还钱本应是天经地义,“老赖”们请不要抱着拖一天是一天的态度,“不到黄河心不死”的念头,非要等到最后一刻才追悔莫及。

来源:乌审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