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7月31日下午,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记者了解到,《条例》共5章52条,非常接地气儿、非常贴近生活。

其中,在规范与倡导一章,《条例》从维护公共秩序、文明出行、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保护生态环境、参与文明社区建设、参与文明乡村建设等方面,列举了文明行为。比如:在公共场所穿着得体,不大声喧哗、说粗言秽语;不再禁烟场所吸烟;驾驶机动车辆应当安全、文明,礼让行人,禁止接打电话,主动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警车等特种车辆,规范使用灯光喇叭,不占用应急出口、通道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条例(草案)》二审稿的基础上,最新增添了一些与文明出行有关的规定。比如,针对夏季出行个别人觉得热,在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内脱鞋的行为,《条例》增加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禁止脱鞋晾脚的内容;而礼让行人,也并非是机动车才需要遵守的,《条例》明确,驾驶非机动车辆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在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礼让行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