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勇
法庭宣判当日,我没有前去,有的时候,快要知道答案时,却想去逃避。
第一次见他,是在看守所。冬日的边城,天阴冷,办完会见手续,在提押室等待他的到来。每次走进看守所大门,总会产生错觉,似乎自己就在里面,从没走出去过。人虽在外面,却似有道无形的门将自己关起。自己都不清楚,是在里面,还是在外面。
回廊上响起“呲呲”的声音,这种声音是脚链与地面摩擦所产生,听的头皮发麻。看守所里面,是社会的另一种形态,人性最为贪婪、自私、恶毒的一面在里面都将呈现。正义之光无法穿透这厚厚的铜墙铁壁,里面诠释着强食弱的定律。
透过铁窗,我看到他眼神里有丝慌乱。他长相一点都不像坏人,可能是关的太久,没有见到阳光的原因,皮肤很白。简短的介绍后,进入主题。被抓到现在,他什么都没有说,他知道这件案件的后果,不说,可能是不愿去提及发生的事。人,面对自己所后悔的事,往往不愿去叙说甚至去回忆。逃避有两种,一种是行为上,另一种则是思想上。此刻,空气凝固到能听到彼此心跳。他问到:“你不问我什么吗?”,“如果你要说,你总会告诉我。”我说。
“她也是苦命人,我不知道当时我在做些什么,我吸了麻黄素,路过她家门口,想到她被人抛弃,又想到我有相同经历,就想帮她,想把她送到弃她而去的人家里去。我下车拉她,她反抗,我就用摩托车的绳子将她捆绑起来,放在摩托车后架上,拉着她去,路上,她从车上摔了下来,好多血,我很害怕,将她丢在路边的草丛里,就跑了。我知道没人会相信我说的”。他慢慢说出当天发生的事。
真相往往被表象所掩盖,但我们所追寻的真相又在那里?就如本案,人被杀害,这是事实,在事实面前,人们何曾去寻找真相,更多是将事实代替为真相。而两者之间本质的差异,反而不易被提及。
我对他说:“不论你当时怎么想的,但你毕竟造成了她的死亡,或者说,她的死亡与你有直接关系”。“我知道,办案人员告诉了我,这是杀人抛尸,我会被枪毙,我不怕去死,之前我怕,现在我想明白了,做了就该去承担,而且关在这里生不如死,死对我来说是种解脱。但我真没有想去杀害她,我只是想把她带去他的家。我想早点开庭,早点判我死刑,里面的人说,人有因果轮回,一命抵一命,如果我死了,她就能重新投胎做人。律师,你信人有因果轮回吗?”。
快开庭之前,我联系上了受害人的弟弟,去了他家里。他家在农村,山清水秀,离最近的一个场镇,都有几十公里,弟弟很朴实,谈起姐姐,没有哭,空气里透着些许凄凉。深吸一口烟后,弟弟说“姐姐很早就嫁了出去,一直跟着姐夫吃苦受罪。姐夫前妻过世后,留下一个小孩,一岁,姐姐当自己小孩带,后来姐夫考上了公办教师,本想姐姐会过上好日子,可姐夫另找了一个女的,姐姐受了刺激,没有再嫁,也没有离开他们住的老房了,这些年一个人住在那里。我劝过姐姐很多次,让她另外找个人一起生活,姐姐不听。她住的地方很偏僻,平常也很少与人联系。姐姐被杀害的当天晚上,我做了个奇怪的梦,姐姐在梦里对我说,她被人杀害了,丢在路边一个坑里,我想去拉她,她漂浮不定的,总拉不着。醒来后,马上打姐姐电话,一直关机。第二天一大早,我骑摩拖车到姐姐家里,门开着,找不到人,我赶紧去派出所报案,说姐姐被人害了,派出所问我怎么知道的,我说,姐姐托梦给我说的,可没人相信,接警的警察经不住我劝说,与我到姐姐做的地方找了一圈,什么都没找到,警察说可能是姐姐外出去了,过几天就回来。从姐姐家回来当晚,我又梦到姐姐,姐姐在梦里哭,说自己被害了。我从梦里惊醒后,连夜赶到县城,到刑警大队去报警。第二天一早,刑警大队警官与我一起上来,找了很久,什么都没找到,就回县城去了。我知道姐姐一定被人害了,警察走了后,我一个人留下来找,找了两天,在小马路边的一个坑里找到了姐姐。”听完弟弟讲的,我似有一丝寒意。曾看过《今日说法》有一期节目叫《梦境擒凶》当时我不信有此奇事,这次经历过后,我信了。
弟弟家条件并不好,我告诉弟弟,被告人家里想给他补偿,取得他的谅解。 补偿款数额不小,我想死者已去,弟弟应该会答应。 没想到弟弟不要任何补偿。 他说: “我不会要这个钱,这个钱是姐姐的一条命,如果我原谅了他,姐姐不会原谅我”。
他杀了她,她托梦给他,我试图理清其中之原因,可一直找不到原因,唯物主义者不相信唯心主义,更不相信因果轮回。我想这世间,有一个道是我们所看不到,摸不着,但它却客观存在,道主宰着我们的生与死、富或贫。道的运行或是因果之规律,行了善,会有善道。作了恶,会有恶道。即使能侥幸逃脱法律的制裁,但无法逃脱因果轮回,无法逃脱天道。
每一件命案超越法律去审视时,会看到一些我们无法解释的现象,无人能找寻出原因,更不知道答案。唯一所能做的就是相信善恶终有报。这或许就是天道。
(真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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