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芙蓉学校是公办独立完全小学,位于城南县检察院对面,交通便利,环境清幽。学校投资1.7亿元,占地61亩,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设24个班级、1080个学位,配置室内体育馆、田径场、计算机室、音乐室、美术室、舞蹈室、书法教室、智慧云课堂、科学实验室、劳技室、录播室、语音室、心理咨询室及现代化教学设施。

花垣县芙蓉学校全景图

花垣县芙蓉学校秉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围绕“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的教学目标,从全县选调优秀骨干教师,让孩子充分享受先进、优质的教育资源,为孩子学习成长保驾护航。

欢迎家长朋友们前来参观,欢迎孩子们到花垣县芙蓉学校成长成才!

一、招生计划。

2020年秋,花垣县芙蓉学校一年级招生学位数200个,开设4个班。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且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

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户籍或合法房产在涧水溪以南的城南社区(含原渔场村),涧水坡社区第5、6、7、8、9网格、三角岩村一组、花桥村、福利院、佳明村、马其洛村、朝料村1、2、3组、洞溪坪村的适龄儿童;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投资及城区经商、务工等符合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的适龄儿童。

四、志愿填报。

2020年8月3日—6日,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登录“花垣县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平台,按要求填报志愿,上传、上交所需相关印证材料后,再将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花垣县芙蓉学校进行现场审查。如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影响孩子正常入学,由监护人自行负责。

五、录取批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四个批次依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为保障性入学批次,第四批次为志愿选择性批次。前三批次录取结束后剩余的学位,从第四批次补录补足。如第四批次超员,第四批次学生全部参加超员摇号。超员摇号未成功的学生,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进行微机派位,调剂入学。

第一批次

有户有房户子女(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地均在花垣县芙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和优待对象户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伤残警察子女、援藏援疆干部子女、援鄂抗疫医护人员子女、港澳台及海外侨胞子女、县委政府人才引进或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对象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教师子女就读父母所在学校,所有符合教育优待政策条件的适龄儿童均按第一批次录取)。

第二批次

有户无房户子女(户籍在花垣县芙蓉学校招生范围内,但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域无房产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次

有房无户户子女(法定监护人在花垣县芙蓉学校招生范围内有合法房产,但户籍不在本区域内的花垣县户籍适龄儿童)。

第四批次

其他对象户子女(法定监护人在花垣县芙蓉学校招生范围内有合法房产的非花垣县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花垣县芙蓉学校招生范围内合法经商、稳定务工的适龄儿童,符合在县城区就读条件的其他片区自愿申请就读的适龄儿童。

六、所需材料。

所有批次均需提供家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第一批次另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认定购房证明、安置证明或优待对象相关证明。第三批次另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认定购房证明、廉租房安置证明、移民搬迁安置相关证明。第四批次另需提供合法房产证明、务工证明或经商证明(合法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

教学大楼

校园一角

书法室

阅览室

综合实践室

音乐教室

心理咨询室

教师办公室

来源:花垣教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