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子女是夫妻双方共同配合才能完成的一件事,那当一方不想生孩子的时候,另一方该怎么办呢?
在我身边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夫妻俩结婚七八年了。刚结婚的时候是因为条件不好没要孩子,后来条件好了,妻子又不想生孩子。但这丈夫不愿意,孩子是延续家族的血脉,没孩子这日子要怎么过?所以一直催着孩子生娃,可妻子也是打定主意,就不要孩子。这老公着急了,说:“你不要孩子拉倒,不要我们就离婚,反正我也不想跟你过了。没儿子,这日子没法过。”
妻子也可不理解,人这一辈子,难道就为生育子女,不要孩子还有错了?虽然还没离婚,但这丈夫已经开始在外面找人。妻子见他真的想离婚,也就同意了。不过在最后她也送给老公一份礼物,是他的不育证明。结果就是这样,不是她不想生孩子,而是知道老公没生育能力,为了不打击他,才谎称自己不要孩子。最后的结局,就是老公得知真相跪求道歉。
妻子不生娃,是否符合法律
上面这件事的发生,任何人都不想看到,但既然已经发生,也只能接受了。与此同时,有一个问题也出来了:妻子不生娃,是否符合法律?
生不生娃,是法律赋予女性的生育权,当然男性也有生育权。女性的生育权,就体现在她可以生孩子,也可以不生孩子。没人可以因为她生或不生孩子而指责她,因为这是她的权利。具体可以看《妇女权益保障法》,其中的第五十一条明文规定:妇女有按照过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所以说,生不生孩子这件事,完全是由女方做主的。妻子不想生娃,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双方意见不一致,以女方为主
有人很好奇,女方有生育权,男方也有生育权。若男方想生孩子,那又该如何办?难道没有让妻子一定要生孩子的权利?
对此,很遗憾地告诉男性,当夫妻双方意见不一致的时候,以女方为主。因为生育权是一项很特殊的权利,作为丈夫,虽然也有生育权,但他生育权的体现,要有妻子的配合。如果妻子愿意生孩子,那自然皆大欢喜。如果不一致,那就以女方的意见为主导。所以女方在决定生孩子的这件事情上,有独立的决定权。
女方不想生孩子,男方有提离婚的权利
男方想要自己的孩子,当然可以理解。所以法律也有规定,当女方不想生孩子的时候,男方有提出离婚的权利。但具体的结果如何,还要看自家的情况。
生育子女是两个人共同的决定,所以到底要不要孩子,要看夫妻双方共同商量的结果。但无论是哪种原因,都要遵从自己的内心。
网友们,你们如何看待这件事?
高级育婴师,心理咨询师,原创育儿漫画文章作者,欢迎关注【好孕】,你想了解的科学备孕、孕产护理、宝宝健康、成长发育,都可以在这里找到答案!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