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是民法典宣传活动月,费县各级各部门立足岗位实际,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多形式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氛围。 7月31日,费县民政局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宣传进社区活动。活动中,通过发放宣传单、法律条文选编,以及在社区设置宣传条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民法典的主要内容、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现场讲解了民法典编撰的意义和新增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比如离婚冷静期等,将民法典送到群众身边、深入群众心中,让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真正认识到民法典是保护老百姓自身权益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进一步增强遵法守法、用法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7月31日上午,费县纪委监委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鲁公社区开展“民法典与生活同行”主题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活动中,党员干部深入社区卫生室、青少年活动中心、鲁公花园小区等地,向群众发放民法典宣传单页,阐释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民法典对我们生活的影响,并向前来咨询相关法律问题的群众答疑释惑,营造了全民学法的浓厚氛围,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切身利益。 7月31日,费县统计局开展民法典座谈交流活动,针对前期进行的民法典专题学习,谈心得、谈体会、谈收获。在《民法典》学习过程中,注重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通过发放书籍、推送优质网络公开课,鼓励党员干部抓好个人自学,为集体学习与交流讨论打下良好基础。同时,局党支部开展了“我与民法典”主题征文活动,让大家充分认识《民法典》与公民个人的密切关系,增强学好用好《民法典》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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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