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舒笔下的主人公,永远是女性。
《直至海枯石烂》对比了永远走不出年轻伤痛的庄杏友、享受快乐当下的庄自修,姑侄两代女性的爱情观念。
《喜宝》中的姜喜宝毫不掩饰她以青春、貌美换取物质生活的赤裸裸追求,也毫不掩饰渴望真正爱情与温暖的内心。
《流金岁月》设置了双女主,讲述了不同性格的朱锁锁、蒋南孙乘风破浪的姐妹情谊。
《印度墨》女演员刘印子迫于生存压力,忍痛放弃爱情,走上一条自我而决绝的现实之路。
《我的前半生》中的子君被家庭和婚姻抛弃后,在荆棘丛生的现实环境中斩获新生,摆脱了对男性的依附。
……
亦舒笔下的女性形象,大多年轻、貌美、聪颖、可爱,大多有着曲折的爱情经历,却仍在苦苦追求爱情的真谛。这其中,小说《玫瑰的故事》中的女主人公黄玫瑰,就是最具代表性的。
一、男性视角下,黄玫瑰是最美丽的女性!
小说共有4章,每章都以不同的第一人称“我”来讲述玫瑰的故事。
第一章:黄振华(玫瑰的哥哥)视角下,讲述玫瑰与周士辉、庄国栋、方协文的情感纠葛。
第二章:溥家敏(玫瑰的追求者)视角下,讲述玫瑰与溥家明、溥家敏兄弟的爱情取舍。
第三章:周棠华(玫瑰女儿方太初的未婚夫)视角下,讲述玫瑰与女儿相认相处的故事,以及周棠华认清自己对待岳母玫瑰和未婚妻太初、对未来生活的选择。
第四章:罗震中(玫瑰继子、爱慕者)视角下,讲述玫瑰与庄国栋分离多年后重逢的矛盾与痛苦,以及自己爱慕继母的矛盾与痛苦。
全书4章,都是以男性视角看玫瑰,并被玫瑰的个人魅力深深吸引,愿意为之肝脑涂地、赴汤蹈火。
溥家敏第一次见到玫瑰就呆住了,惊艳得不能自持:
她的美丽是流动的,叫人忍不住看了又看……她的姿态却婉转低回,像是有千言万语开不了口的表情,整个人像一幅图画般好看……湿裤子粘在腿上,非常暧昧的一种感觉……我居然巴不得时间可以静止,不再移动一寸,女人从来没有给过我这种感觉,我深深震荡。
周棠华第一次见到未来岳母玫瑰也呆住了,甚至比未来的妻子还要美丽:
她的美貌是不能形容的!她的脸简直发出柔和晶莹的光辉,一双眼睛如黑玉般深奥,身材纤弱苗条,整个人如从工笔仕女图中踏出来……太初的漂亮只令我觉得和煦舒适,但这位女子的美是令人惊心动魄,不能自已的。我忽然有种恐惧,说不出话来。
罗震中第一次见到继母玫瑰也呆住了,一下子找到了爱情的感觉:
我呆住了,我那等了半辈子的梦中女郎,她在这一刻出现了。我瞠目结舌,竟说不出一个字来,也顾不得浑身湿漉漉,索性站在水池内……我张大嘴看着她……我的眼光没有离开她的一颦一笑……整个人如雷击一般。
为什么亦舒总是使用“呆住”一词来形容男性第一次见到玫瑰时的状态?我想这不是作家词穷,而是用简单的词语描述最真实的反应:眼里、脑里、心里都只有美丽的玫瑰,完全顾不上其他的人、事。
玫瑰身边的男性中,黄振华是最特殊的一个。他与玫瑰是一母同胞的兄妹。他“假装不在意”妹妹的美丽,“看惯了她的五官,并不觉得她长得特别美”。他不能理解为什么那么多男性对“肤浅”的玫瑰趋之若鹜,“我觉得很恶心,一张脸好看有个鬼用”。但是,其实他是最在意、最为妹妹的美貌感到骄傲的“妹控”哥哥。因此,当妹妹这么一朵玫瑰插在方文协这堆牛粪上时,黄振华是最不服气、最伤心的。黄振华看不惯嫁给方文协后的玫瑰,“穿很普通的一套衣服,戴着假金耳环,头发放下来了,非常油腻,不是很胖,但是脂肪足够,把她脸上所有具灵气的轮廓填满”。黄振华怀念起玫瑰以前美得令人窒息的模样,并将对玫瑰的在意、骄傲,延续投射到了玫瑰的女儿太初身上。
二、女性视角下,黄玫瑰依然是最美丽的女性!
一个女人的美丽,是一件很主观、很私人的事情。亦舒笔下黄玫瑰的美丽,不仅征服了男性,还彻底征服了女性。
玫瑰的大嫂、好友苏更生第一次见到玫瑰就惊叹“世界上原来真有美女这回事”,“是我一生中见过最好看的女性”。
溥家敏女友、情敌咪咪本来对玫瑰心有怨恨,可亲眼见过她后也感慨“她是那么美丽,连女人都受不了她的诱惑,铁人都熔化开来”,“她那种美,是令人心甘情愿为她犯罪的”。
太初在父亲方协文的影响下,十几年来一直对母亲当年抛弃自己耿耿于怀,在不情愿的情况下去与母亲会面时,“在过去十五年内建立起来的敌意在那一刹那完全瓦解了”。结束见面后,太初又与棠华整夜坐在露台谈论她的母亲。太初对着自己的未婚夫叹息母亲“美得超乎我想象”,“那种恐怖的美丽……一个人怎么会美到这种地步?……太超乎我想象了,我整个人晕眩”。
罗德庆爵士与玫瑰再婚,远在英国的爵士的两个女儿坚定地认为玫瑰是一个贪图爵士家产的狐狸精。可两个女儿在与玫瑰见面后,也对“狐狸精形象”有所改观。大姐不得不承认“她出身很好”,“爹真的爱她”,“(爹)自那女子处得到了新生命”。二姐第一次见继母“则发着呆,向她瞪视”,“轻不可闻地说美女、美女”。
正如小说里说的,“要一个女人称赞另一个女人美,简直是骆驼穿针眼的故事”。玫瑰令小说中不同身份、不同处境的女性,都毫不吝啬地去赞美她的美丽,可见亦舒对玫瑰的厚爱与偏爱。
三、美丽至极的魅力,只为爱情而活的极端女性
现实性是亦舒小说的最大风格之一。亦舒厚爱玫瑰这个人物,却也将这个美丽至极的人物刻画得过于极端,极端到不现实。
玫瑰活得很自我。她不甜言蜜语地骗人,对周士辉、雅历斯等追求者连善意的谎言也不愿说。
玫瑰又活得很单一。她只有爱情,没有事业和职业。面对爱情,她不顾一切,毫不犹豫放弃女儿太初的抚养权,只为陪伴病危的溥家明走完生命最后三个月。她也丝毫不需要为生计烦恼,从不为家庭琐事烦心。
男人总是在第一眼就爱上她、迷上她,完全不需要去了解这个美丽的皮囊下的思想。这样的女性,美则美矣,但读起来令人觉得极端不真实。玫瑰的一生似乎只为爱情活着:开始一段恋情,品味爱情带来的快乐和痛苦;一段恋情结束后,转身再去寻觅另一个合适的人选。
玫瑰活得最有烟火气息的时候,应该是她到纽约留学,独自住在布鲁克林贫民区破旧房子里,学会了扬州炒饭和红烧牛肉。还有嫁给方协文后,计划着去买赤柱七元一条的牛仔裤、五十元一双的皮鞋。但是,这种生活状态下的玫瑰,是感情重创后的冷漠麻木、深陷敷衍将就的婚姻里。在家人眼中,这个阶段的玫瑰就是“神经病”,“眼睛不再闪亮跳跃,嘴角不再含笑风声”。
情海变幻莫测,情可载舟,亦可覆舟。像玫瑰般性情中的女子,总不愿置身一池死水之中,永无波澜。可波澜之下,涌动的又是多少拿得起、放不下的伤痛呢?
注: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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