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州人民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博州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置市场秩序,保护涉废铅蓄电池合法经营活动,严厉打击涉废铅蓄电池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博州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置市场健康发展,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7月21日,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等八部门联合制定了《自治州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加强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源头管理

各县市生态环境分局联合相关部门,全面排查建立辖区废铅蓄电池产废单位清单,督促各类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严格落实《固废法》及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要求,规范管理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

加强法律宣传和震慑

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废铅蓄电池废机油违法犯罪,通过地方新闻媒体和网络加大宣传力度,并在各县市重点单位和区域广泛张贴,宣传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强调废铅蓄电池、废机油的危险废物属性,敦促违法企业和个人停止违法收集转运处置废铅蓄电池、废机油行为,鼓励群众依法举报违法活动。

加强产废单位规范化环境管理督查考核

2020年全州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督查考核中,将辖区内所有汽车维修厂、4S店、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收贮中心、利用处置企业全部纳入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考核范围。

开展打击非法收集处置废铅蓄电池专项行动

对各类违法活动进行有效打击和震慑,推动市场健康发展。

持续落实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

制度试点

按照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试点方案要求,建立集中收贮中心、收集网点,纳入全州废铅蓄电池规范化收集转运体系,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州各县市的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转运体系。

方案强调在继续推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区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处置体系的基础上,从今年7月开始,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综合施策,政府引导、全民参与,协调配合、狠抓落实等原则,集中力量开展为期半年的严厉打击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转运处置专项行动。力争到2020年底,全州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40%;到2025年,全州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70%,所收集的废铅蓄电池全部得到安全利用处置。

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将重点打击5类违法犯罪行为

①、铅蓄电池使用单位、废旧机动车拆解行业等产生废铅蓄电池的企业,将废铅蓄电池委托无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②、有电池回收业务的铅蓄电池经销单位、汽配服务企业、维修站点等维修和以旧换新过程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委托无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③、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置单位不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非法倾倒废铅蓄电池电解液,无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经营许可证;

④、无经营处置资质的黑作坊、黑工厂、废品收购站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铅蓄电池;

⑤、废铅蓄电池运输单位未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或利用普通货车开展危险废物运输业务,运输过程中非法倾倒废铅蓄电池电解液

(E投在线、投资新疆)

来源丨博州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