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继7月31日出现首例新冠死亡病例,越南8月1日报告新增40例确诊病例,超过9万人接受隔离。

新冠疫情在越南一度得到较好控制。新一轮疫情7月底爆发以前,这个东南亚国家已经连续99天无新增本土病例。

一、医疗卫生行政管理体制

越南国家医疗卫生行政管理制度由国家、省、地方和公社四个等级组成,每个等级都由人民委员会和共产党负责管理。国家中央政府是最高级别,公社是最低级别。

上述国家级医疗卫生行政管理包括卫生部和国家级医院;省级包括省卫生厅和省级医院;地方级包括地方医疗卫生中心和地方医院;公社级主要指社区卫生服务。

同样,越南的医疗机构也分为四个层面:在国家层面,卫生部负责卫生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在省和地方层面,直接受国家和卫生部领导;卫生部通过省、市和区级卫生部门对公立和私立卫生部门职业管理负责。越南的行政管理采取中央集权制,由中央政府统一组织、管理和操作。

通过近几年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相当一部分管理实行分权体制,当地政府部门相应地有了一定的权限。

越南大部分的卫生服务机构都是政府部门。国家中心医院附属于医学院,负责医学研究和医学教育,中心医院配备专科医生和现代设备;

省级医院接受和治疗下级医院无法医治的患者及转院患者,省级和中心医疗保健服务还负责员工的预防医学培训和药品的生产;

地方级医院提供二级服务,接受普通疾病患者进行基本的治疗,还承担紧急医疗服务,也有像儿童免疫和公共卫生监管等预防医学服务;公社卫生所主要接待门诊病人和预防护理。除此之外,还设有妇产科、儿科、肺结核和麻风病等专门医院。

1997年,省级医院可接纳35万人就诊,提供300到800张床位;地方医院可接纳12.5万人就诊,提供100到300张床位。社区诊所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包括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眼科、急诊和牙科诊所。

社区门诊作为转诊病人中心为社区保健站起着中转站的作用。社区医护人员通常被派往乡村,主要提供初级医疗服务,这些人在当地接受几个月的培训后,被每个公社的生产队雇佣,开展市场经济后,生产队都被解散了,也就不能维持当地的医护人员体系,因而大部分的医护人员返回务农。

公社保健站在为居民提供初级医疗服务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在20世纪50年代早期,越南通过公社医疗保健中心为公民提供基本的初级和预防保健护理。越南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发展良好,覆盖广大的农村。

公社医疗保健中心从北方开始建立,到1975年战争结束,扩展到南方。大部分公社都有保健站,配备经过3年培训的助理医生。从1987年开始,越南政府就为公社医疗保健工作者资助工资,到1993年,每个公社都有很多医疗保健工作者被国家雇用。

到1997年,覆盖全国99%的公社主要还是初级护理,包括预防和治病服务。

在保健站,农民常常接触这类的医疗体系,如果病情超出保健站医治的范围,病人被送往诊所,保健站的工作人员是辅助医疗人员。

二、医疗卫生事业财政投入

有关医疗保健的各项规定和筹措资金问题一直是各个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关注的焦点。

越南在财政筹措体制上采取的措施是:政府筹措预防项目和卫生设备的费用,公社筹措公社卫生和护士的经费。越南医疗卫生事业主要采取政府投入,当地资助,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援助的方式。

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越南最初实行的是免费医疗服务,但是面对经济危机,1989年,越南政府采取“滑动费率”制度,即医院的床位分为两类:一类由患者支付费用,主要针对相对富裕的人群;第二类主要是免费或低收费,主要针对穷人,结核病、性病、麻风病、职业病和接种疫苗是免费的。

从1989年开始,越南政府采取措施筹措资金和支持医疗卫生服务。1995年1月,为了确保医疗服务的资金来源,越南政府开始启动新的社会安全计划。公共部门或授权公司的雇员捐赠工资的5%,雇主捐献每个雇员工资的15%作为资金。

尽管政府和社会保险融资在增加,但是越南医疗保险体制主要依赖于私人资金。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2000年,私人融资占总经费的70%,到了2007年下降到61%。

三、医疗卫生事业人力资源

越南医护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与发达国家几乎相同,例外的是通过短期教育培养出的辅助医疗专业人员,尽管这些人员主要在初级医疗保健站工作,但因他们的知识和技能有限,已不能满足当今的需要。

2011年,越南卫生部公布一项2005年的调查显示,只有23%的医院管理人员接受过管理培训,缺乏有效管理技能是显而易见的。

越南的1816项决议要求高水平医院的医生和职员轮流到低水平医院去支持和帮助他们改善医疗服务质量,进行医学培训和技术支持。

四、越南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1986 年,越南政府宣布一系列的革新政策,这不仅标志着越南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也使医疗卫生服务快速商业化。

1992年,为了消除私有化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为缓解医疗卫生行业资金短缺的现状,越南在全国启动医疗保险为医疗保健筹集资金,为财政风险提供保护机制。此次医疗保险覆盖面广,范围扩大到全民。

1993年,越南创立医疗保险制度以来,越南政府把医疗保险不仅当作促进医疗保健服务公平使用的重要策略,而且把其发展成支撑医疗保健筹措资金的长远手段。越南政府为政府职工和正式部门的员工实行义务医疗保险,而自愿医疗保险方案针对非正式和农业部门。

越南国家医疗保险制度包括两部分:强制医疗保险和自愿医疗保险,二者都由中央政府制定和管理。强制医疗保险于1992年启动,包含门诊和住院治疗,主要针对在职和退休的公务员、国企职员、超过10人以上雇员的大型私企的职员;

自由职业者和务农人员参加自愿医疗保险或采取用户支付医疗保健费用,直到1996年,越南全国只有几个省有参加自愿医疗保险的成员。扩大自愿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对于维持这种医疗保险体制是至关重要的,1997年,虽然越南几个省份曾因财政问题一度终止自愿医疗保险服务的销售,但是越南政府还是积极争取,采取措施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目标群体主要针对城乡地区低收入和贫困人口、强制医疗保险的家庭成员和学收入;约5%的人口参加自愿医疗保险。

到2008年,越南大约一半以上的人口参加了保险,占医疗保险总支出的17.6%,包括正式录用的员工、穷人、学生和6岁以下的儿童。越南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主要针对目标群体覆盖面的扩大,医疗保健质量的提高,医疗费用支付方案的进一步调整和加强医疗保健管理体制。

(保留所有权利,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制度开门”。资料来源:孙丽娟、宫开庭:越南医疗卫生体制发展与改革概述,中国卫生经济2015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