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证券日报》消息,宁波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于近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宁波自2014年11月开始,财政每年出资购买公共巨灾保险。项目以3年为一个周期,2021年开始第三轮升级,累计为全市20.69万户次受灾民众支付赔款1.29亿元。
同时,相关负责人介绍称,宁波巨灾保险在运行过程中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
①理赔触发条件较低,每个家庭能得到的财产损失救助也比较有限。
②巨灾风险的分散性不足,不利于巨灾保险的稳健经营。以宁波为例,一次巨灾就可能引发全市受灾,并造成险种经营的剧烈波动。
③保险费率厘定缺少数据支持,没有形成完善的费率厘定机制。
④商业巨灾保险推动滞后。宁波在建立公共巨灾保险制度后,就积极研究制定居民家庭财产商业巨灾保险方案,但由于存在较大逆选择风险,目前未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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