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民法典》巡回宣讲活动拉开序幕后,迅速掀起全区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7月31日,兰山区《民法典》巡回宣讲第四站——走进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执法人员共计40余人参加学习。 兰山区《民法典》巡回宣讲团组长、山东星阔律师事务所主任房兆丽就民法典进行专题宣讲。宣讲中,房兆丽以“伴随我们一生的《民法典》”概况性主题开场,从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规定入手,结合代理中常见的典型案例,围绕高空抛物、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连带担保责任、夫妻共同债务等热点问题深入浅出地对《民法典》的新变化和新亮点进行了全面宣讲。整个宣讲过程,内容紧凑、脉络清晰、贴近百姓日常生活,赢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干部职工的一致好评,宣讲活动在一片掌声中圆满结束。 宣讲结束后,执法工作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宣讲活动自身法律知识储备得以及时更新,有利于在今后工作岗位上更好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临沂市兰山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