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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家长心目中,在河边、海边或水库里游“野泳”比较危险,而在游泳池游泳则是安全的,其实未必。
7月29日,温州13岁女孩小岑在报名参加一次游泳课,不幸溺水昏迷,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监控显示时间2020年7月29日下午13:18分,发生事故,现场工作人员过去查看。13:22分散去,之后小孩抱到泳池大厅,大厅没有监控记录,也没有实施进一步抢救。直到送上救护车,最终抢救无效死亡。监控时间和实际时间有20分钟左右误差。(家属口述)
8月5日,小岑的妈妈在论坛实名发帖反映:
我女儿小岑在塘下塘西利民游泳馆进行游泳培训,不幸溺水死亡。孩子才13岁,我们的家庭彻底塌了。孩子身体一直非常健康,各方面都很优秀,上小学五年级。
发生溺水后教练做了简单的检查就置之不管,孩子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也没有在第一时间拨打120,在我的催促下才拨打了120,导致我女儿错过最佳抢救时间,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我做梦也没想到女儿会在学习游泳过程中死亡,利民游泳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你们把我女儿的生命视同儿戏。
在我家人与对方初步交涉后,利民游泳馆在我女儿溺水死亡的事实面前,依旧回避,并在外造谣我女儿身体有病,企图推卸责任,对我的家庭造成二次伤害。试问我会让我女儿带病下水吗?试问你们在培训之前会让有病的孩子下水吗?我可以肯定负责任的告诉你们,我女儿的身体非常健康,游泳前无任何不适症状,瑞安市人民医院的死亡推断也证明我女儿溺水而亡。
在此我代表我女儿恳请瑞安市有关部门,严查利民游泳馆,还我女儿一个公道。利民游泳馆,我想问你们,你们的水质合格吗,你们的教练都有资质吗,你们的急救措施到位吗,你们的办学资质是否合法吗,你们所做的一切是对孩子负责还是你们背后的那些“股东”利益最大化?
进展
警方排除案件。游泳馆目前已经暂停营业,进行整顿。现在的矛盾是,死者家属希望通过司法调解,尽快入土为安,不要让小孩一直躺在医院太平间,泳池方则希望进一步解剖取证,家属无法接受且医院和派出所已对死因出具证明。
暑假到了,又是孩子参加游泳培训的火热时期,终结“上游泳课溺亡”的悲剧,需要监管部门给游泳培训机构戴上“游泳圈”“安全圈”,不能让培训机构为了利益“有勇无谋”,只是凭着“勇气”就开始培训了,更不能“游泳无谋”,认为游泳馆相比河流安全些,就在安全管理上“大意失荆州”。
今天下午,游泳馆大门前一幕:
孩子是溺水事故高发群体
这些误区一定要警惕
误区一:溺水后都会大声呼喊?
我们在影视剧里看到溺水者总是双手乱挥、用力拍水、大声呼救,其实真正的溺水有时并不像这样。
溺水总是悄然发生的,溺水者往往想呼喊却发不出声音,特别是孩子。
有的孩子在泳池中溺水,看起来却像是“趴”或“站”在水中发愣,而此时,孩子可能已意识模糊,应尽快将孩子抱上岸救治!
误区二:会游泳就不会溺水?
有很多人认为只要会游泳,在水里就很安全,就不会发生危险,从而放松了警惕,这个误区真是不知道害死了多少人!
其实从近年来发生的溺水事故看,多数孩子都会游泳,但他们往往忽略了这些状况:
水下的世界很危险,特别是水库、池塘、河流等野外水域,在这里面游泳,水草可能缠住你的脚、碎石可能划破你的脚、淤泥可能陷住你的脚……让你无法施展你的游泳技术,进而发生意外。
并且你的身体状况,如腿部抽筋、身体疲劳、空腹等也会让你无法正常游泳,从而导致溺水,在游泳池里也不代表安全。
△事发2019年11月,一男孩在游泳池发生痉挛,最终溺亡
1、溺水后要保持镇定,尽量将头后仰,口向上,口鼻露出水面后进行呼吸呼救。 2、不要胡乱打水,以免身体下沉;双手划动,观察施救者扔过来的救生物品,迅速靠上去。 3、当施救者游到自己身边时,应配合施救者,仰卧水面,由施救者将自己拖拽到安全地带。 4、溺水后保存体力,等待救援是最重要的。会游泳的人如肌肉疲劳、抽筋也应采取上述自救办法;及时甩掉鞋子和口袋里的重物,但不要脱掉衣服,因为衣服能产生一定的浮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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