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处(现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处)原处长陶万春(正科级)、原副处长杜斌(副科级)涉嫌滥用职权罪一案,经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望都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陶万春、杜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望都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陶万春、杜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单位集资建房审批工作中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保定检察

编辑:二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