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府试院,位于贵州省安龙县城南。清雍正九年(1793)贵州巡抚张广泗上疏请兴建,清廷准奏,时任知府黄世文建于府署右,后迁东门外大佛山麓。嘉庆五年(1800)又迁城北三里许。道光二十一年(1841)知府张瑛认为试院偏僻简陋,故耗资白银30800余两新建试院于城内署右(现址)。清同治年间,试院毁于兵火。光绪十五年(1889)复建。1999年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试院由左右辕门、告示房、鼓亭、头门、龙门、魁星阁、左右号舍、大堂、官厅、二堂以及供赏玩的红杏山房、纳旭亭、蕉雨轩、植桂轩、芝兰室、驰怀楼、观海楼、天香阁、十八先生祠等组成,得屋209间,"规模宏阔,甲天下"。

民国元年(1912年)县议会筹办中学,定于试院基址改建校舍,1926年春建成盘江中学,后改为安龙县立中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为安龙县第一中学,由中学使用和保护。由于后期人为改造和自然腐蚀等原因,试院建筑大部分损毁,现仅存大堂、二堂、植桂轩、议事亭及跨水曲梁石桥等建筑。

兴义府试院是一组集祭祀、讲学、考试、游览、休闲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建群筑。它的建成为盘江八属民族地区培养了大批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