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动机一般为情为财为仇。

为何不是为财

李倩月家境普通,自己也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并没有太多钱财。而洪某是官二代,自身条件相当不错。而且心思缜密,冷静。一方面不太可能给李倩月很多钱,另一方面,即使李花了他不少钱,也犯不着为了钱杀人

为何不是为情

在两人的感情中。李倩月明显是爱的更多的一方,两人未婚同居。即使洪某在恋爱期间对其有过动手行为,她也还幻想着与洪某结婚。

杀害李倩月的并非洪某本人,而是其朋友,都与李倩月相识。一般情况下,不会有人去因为别人的感情去杀人,而且杀害的还是对方的女友。

按照一般人的逻辑,因感情杀人自然不希望被其他人知道,以免落下把柄。对于洪某这样一个心思缜密的人,怎么会犯这样的错误呢?

很显然洪某杀害李倩月更多的是仇杀

这种仇恨可能是李倩月掌握了其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或者侵犯了三人的共同利益。

这场杀戮是有预谋的。

首先,如果是激情杀人,不可能两人一吵架,其朋友第二天就协助其杀人。只有事先就有杀人的动机和准备,才会在两人发生争执后痛下杀手。

其次,杀害李倩月后,洪某不仅陪其父亲报案,而且还编了很多谎话说女友吸毒,赌钱,带钱跑路,其目的就是要打造自己受害人形象,造成女友失踪假象。和杭州杀妻的许某如出一辙。

最后,其男友到底是做什么的,可能才是其杀人动机所在。其父为南京司法局干部,本人精通军方近身搏斗,有手铐,伞兵刀,军用刀,军用电脑,手掌胸口有多处贯穿伤。这样的人怎么会为钱为情杀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