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南阳市长留言板有网友爆料称:我是某学生家长,据我家学生说七年级五班英语老师王哲经常打骂体罚学生,有一次给他们班一个同学的背打了一个血印子,后来家长找她,后来私下解决了,她常年在家开办家教班,并且谁不去就骂谁,并且一到假期给班里家长一个一个打电话,直到期末考试还逼着学生们买资料,一个学期买了四次,她只会让我们学生背单词背课文,买的资料从来不讲!!!每次做完资料都是让他们班长抄写答案,自己出去跑着玩,他们班英语常年倒数第一,班里学生都对她常年不满,并且抵触她上课,我希望有关部门严格调查这个老师,败坏师德,风格。
前几天,教育部发文指出教师不能体罚学生,那么体罚是什么?是指通过对人身体的责罚,特别是造成疼痛,来进行惩罚或教育的行为。那么老师体罚学生怎么处理呢?
老师体罚学生怎么处理:
教师应当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对学生有困难,思想品德较差的学生,必须尊重他们的人格,平时应特别加以关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每一位教师都应当以自身的模范表率行为去教育、影响学生。在对学生的教育过程中,严禁教师采用打骂学生的简单粗暴的办法,或采用罚站、罚跑、罚抄书、罚劳动、赶出教室、不允许上课等变相惩罚以及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惩戒与体罚不是目的,迷信惩戒与体罚是应当摒弃的,而适应的惩戒与体罚却是必要的,而且还要讲究这种教育方式的艺术性的。
这种艺术性,在美国杜布森博士的《杜博士孩子管理法则》讲得很清楚,我们不妨摘录几条,看看我们如何在惩戒与体罚中体现艺术性,不仅对于老师,对于父母同样适用:
1、孩子犯规时,要以平静时有预谋的轻微责打代替怒不可遏的暴打,也就是要以“法律”的规则代替暴力的统治;
2、不能随便责打孩子,使得责打效果降低;
3、据以打孩子的规则必须是孩子事先了解并同意的,最好是孩子自己参与制定的;
4、平时要给予孩子以足够的痛爱,在孩子流下悔过的泪水后应该予以抚慰;
5、不能在有外人在场时打孩子,不能打孩子的脸,以免刺伤孩子的自尊心;
6、敏感的孩子不能打;
7、万一打错了,要勇于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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