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缓解新冠疫情带来的冲击,国家、广东省和中山市先后制定出台系列多项惠企惠民政策。近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联镇安商”行动,对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市稳企安商二十条、复工复产重点企业上班员工补贴等惠企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以100个问答的形式,对相关政策内容及办理流程进行了解读。主要内容如下:

第二部分 中山市稳企安商二十条政策

(一)社会保险待遇

25、疫情期间如何申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答:申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可待疫情解除后再办理,相关待遇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之时开始补发。

26、我是一名本市户籍退休人员,正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疫情期间需要做资格认证吗?

答:已在我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退休人员,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将通过与民政、公安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无需本人办理认证手续。

27、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疫情期间如何办理资格认证?

答:已在我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境外人员除外),可通过广东人社APP或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自助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28、生存认证在疫情期间如何办理?

答:原需办理生存认证的居住我市的非本省户籍退休人员及居住境外的退休人员,生存认证手续可暂缓办理,待疫情结束后再补办。

29、如果没有按期办理生存认证,会停发我的退休待遇吗?

答:疫情期间对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

30、我可以在疫情解除后再申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吗?

答: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待遇申领无时间限制。延迟申领的,可致电12333进行登记,待疫情解除后再提交相关资料到各人社分局办理,按规定补发待遇。

31、我不在中山居住,疫情期间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答:异地定居的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可通过广东社保APP和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办理,未按期办理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

32、我被企业解雇了,可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吗?

答:申请失业保险待遇可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申报,相关待遇从审核通过的次月起补发。

33、我的企业倒闭了,现在生活也很困难,能立即申请失业保险待遇吗?

答:疫情期间如特殊情况需紧急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的,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网上办理失业登记后,可致电12333或各人社分局了解失业保险待遇申报流程,如符合条件的,可邮寄资料办理或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

34、疫情期间怎样办理失业认证?

答:疫情期间,请统一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办理失业认证;如需到人社分局前台办理认证的人员,认证手续可暂缓办理,待疫情解除后补办认证手续,暂缓办理期间失业保险待遇正常发放。

35、我单位已申请延缴社保费,疫情期间如果员工发生工伤,如何结算工伤待遇?

答:已申请延缴社保费的,在我市工伤定点医院的工伤医疗(康复)费用,可在医院联网结算。

36、疫情期间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如何办理?

答:对于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本市户籍人员可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的方式进行确认。非本市户籍人员,可邮寄相关认证材料或致电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科备案,待疫情解除后补办认证手续,暂缓办理期间工伤保险待遇正常发放。

37、失业保险费率分阶段下调,对我们单位有什么优惠?

答:根据《关于实行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的通知》,我市自2018年7月1日开始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将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从基准费率0.8%分别按一、二档下调为0.48%、0.64%,第三档仍为0.8%。2019年10月1日起,第一、二档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进一步下调至0.32%、0.48%,第三档仍为0.8%。实施浮动费率后,用人单位失业保险平均缴费费率降至约0.389%。

38、工伤保险费率仍继续下调吗?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我市工伤保险平均缴费费率下调至0.225%,执行期为2019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39、我单位有员工被隔离治疗不能上班,要支付他工资吗?

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40、政府对单位支付被隔离治疗员工的工资有补贴吗?

答:企业因支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成本,予以适当补贴。

41、按照单位支付被隔离治疗员工的工资有补贴按什么标准计算?

答: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的职工2020年1月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即为每天补贴金额。总补贴金额根据职工接受疫病治疗或医学观察隔离的实际天数计算。

42、申请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工资补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申请材料:①《中山市应对疫情稳企安商补贴资金申请表》;②职工接受疫病治疗或医学隔离观察的证明(以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相应医疗机构出具的为准);③企业支付劳动报酬凭证(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记录、现金签收记录等)。

43、申请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工资补贴的流程是怎样?

答:企业在疫情解除次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向企业所在地人社分局提出补贴申请(申请方式可选择邮寄申请资料到所在地人社分局,或到所在地人社分局窗口递交资料)。所在地人社分局受理、审核资料。所在地人社分局对拟发放企业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后,将申请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示期为5日。经审批符合政策规定的,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将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44、我单位在疫情期间没有裁员,但发生经营方面的困难,政府可以给予帮助吗?

答: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19年度参保满12个月;(二)所有受疫情影响企业的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至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为5.5%,即裁员率不超过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企业裁员率不超过20%。

45、我是个体户,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吗?

答: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不适用此政策。

46、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何时可以发放?

答:符合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的我市受影响企业,已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了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的申请并受理,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受影响企业,涉及2.5亿元稳岗返还资金,将于2020年3月31日前发放到位。

47、失业保险稳岗返怎样办理?

答:企业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按流程进行稳岗补贴申请。按系统提示填写数据并上传已盖章申报表扫描件,提交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申请企业稳岗返还企业名单、涉及金额等信息在局政务网予以公示,疫情防控期间公示期缩短为3日。经公示无异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企业稳岗补贴核拨手续。

48、对办理社保待遇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哪个单位?

答:社会保险参保权益记录: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综合科,88336280;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养老科,88336001;工伤保险待遇: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科,88336300。

49、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问题咨询哪个单位?

答:养老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88302002;工伤保险与劳动能力鉴定科,联系电话:88320004。

50、我单位要申请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工资补贴,可以咨询哪个单位?

答:工伤保险与劳动能力鉴定科,联系电话:88320004。

51、我单位要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可以咨询哪个单位?

答:养老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88302002。

(二)职业技能培训

52、哪些用人单位可申请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

答:本市企业经所在地人社分局备案同意后,自行组织或委托机构(包括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实训基地、行业协会、学会等)采取线上线下培训形式,免费开展企业职工(本企业招用的职工、在本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签订服务协议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含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在岗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培训效果达到计划要求的,可申请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

53、补贴有标准和最高限额吗?

答:根据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按每人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3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每人每年补贴最高1000元。

54、我单位开展职工适岗培训,如何申请培训补贴?

答:具体流程:1.制定培训计划,并在开展相关适岗技能培训前至少5个工作日,将备案表、学员名册等相关材料报当地人社分局备案。2.开展培训,做好相关台账资料。3.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培训效果达到计划要求后,提交《中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单位)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所在地人社分局申请企业适岗培训补贴。

可以在线上或线下申报。线上申报:在培训工作结束后6个月内,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省系统计划3月底上线),填报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申领所需的相关信息,由人社分局审核。线下申报:《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未正式启用前,企业向所在地人社分局提交《中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单位)申请表》及附件佐证材料申请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

55、申报该项补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企业应建立培训台账,保存3年以上,以备核查,并根据需要提供线上培训平台企业培训数据查询权限。

提交材料:1.中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单位)申请表(一并提供开户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2.培训实施具体情况(含学员培训记录材料及培训成绩或培训效果证明资料);3、补贴人员名册。

企业存档备查材料:1、培训计划;2、培训大纲;3、培训课件(或视频);4、参训人员名册及手机号码、劳动合同或参保凭证;5、线下培训授课教师名册及手机号码;6、学员培训记录材料(含线上培训数据、线下培训签到表、培训影像、培训照片等);7、培训成效材料(线下企业组织开展的考核评价材料及考核评价结果或线上平台的考核评价记录);8、培训委托协议或合同、派遣或服务人员协议或合同等相关资料。

56、可以咨询哪个单位?

答: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电话:88221132。

(三)就业创业补贴

57、我单位已开展复工,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我单位劝导其暂不返回中山上班,工资照发,对此政府有没相关补贴政策?

答:按照国家、省、市、镇区有关规定安全有序复工的企业,劝导已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就业登记,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务工人员暂不返回中山上岗,并向务工人员发放劳动报酬的,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

58、补贴按什么标准发放?

答:每人按2019年12月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平均缴费基数3653元50%的标准发放。

59、这项补贴是发给企业还是发给员工?

答:发给企业。

60、申请该项补贴要交什么材料?

答:申请材料:①《中山市应对疫情稳企安商补贴资金申请表》;②往返交通票据证明;③企业向暂不返回中山上岗务工人员支付劳动报酬的凭证(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记录、现金签收记录等)。

61、申请该项补贴的流程怎样?

答:向企业所在地人社分局提出补贴申请(申请方式可选择邮寄申请资料到所在地人社分局,或到所在地人社分局窗口递交资料)。所在地人社分局受理、审核资料。所在地人社分局对拟发放企业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后,将申请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示期为5日。经审批符合政策规定的,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将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62、我公司是一家刚成立的小企业,招用了一些员工,政府有没政策上的扶持?

答: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除外)吸纳就业,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6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怎样计算?有上限吗?

答: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3万元。

64、我有几家小企业,都是刚开办不久,能一起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吗?

答: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创企业的,只有一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65、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初创企业就业,每家企业都可以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答:相同登记注册地址的不同初创企业,带动相同人员就业的,只能有一家企业申请一次补贴。

66、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要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材料:①《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附表3);②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花名册;③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受理单位工作人员核验原件并复印,已办理就业登记无需提供);④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已办理创业登记无需提供);⑤招用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已办理就业登记无需提供);⑥企业提交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初创企业无需提供);⑦初创企业的银行账户信息。

67、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流程怎样?

答:企业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中山市网厅进行网上预申请。申请材料可邮寄到所在地人社分局,所在地人社分局受理、审核资料。所在地人社分局对拟发放企业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后,将申请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示期为5日。属镇区支付补贴资金的,经所在地人社分局受理、审核、公示、审批后,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将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银行账户;属市级支付补贴资金的,人社分局受理、审核、公示后,将申请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审批符合政策规定的,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将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68、我公司是生产口罩的,因疫情防控需要加大产力,招用了一批新员工,政府有政策支持吗?

答:按照国家、省、市、镇区有关规定安全有序复工的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1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招用一名新员工给予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69、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是发给企业还是发给员工?

答;发给企业。

70、申请吸纳就业补贴要交什么材料?

答:申请材料:①《中山市应对疫情稳企安商补贴资金申请表》;②与招用新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71、申请吸纳就业补贴的流程怎样?

答:向企业所在地人社分局提出补贴申请(申请方式可选择邮寄申请资料到所在地人社分局,或到所在地人社分局窗口递交资料)。所在地人社分局受理、审核资料。所在地人社分局对拟发放企业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后,将申请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示期为5日。经审批符合政策规定的,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将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72、关于以上各项补贴的政策可以咨询哪个单位?

答:就业创业科,联系电话:88323349。

(四)人才补贴

73、我单位是一家民营企业,为增强企业竞争力,打算引进高层次人才,政府对此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根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落实中山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有关企业引才补贴实施细则》工作要求,在对第1至8层次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给予补贴基础上,同步给予所在的民营企业引才补贴,补贴额度与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当年度的市政府津贴金额相等。

74、人才引进补贴怎样计算?

答:一至八层次人才每月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为5000元—600元。

75、民营企业引才补贴有最高限额吗?

答:三年最高可达18万元。

76、申请民营企业引才补贴要交什么材料?

答:①《中山市民营企业引才补贴申请表》(附表4),加盖单位公章;②获认定、评定的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③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或企业控股状态认定材料。

77、申请民营企业引才补贴的流程怎样?

答:当年3、6、9、12月,企业可登录省政务服务网申请企业引才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拟发放企业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经审批符合政策规定的,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将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78、我单位是一家食品加工企业,疫情期间正常为社会提供食品,新招了一批员工,政府可以给予补贴支持吗?

答:对重点企业(指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以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企业,简称“五类企业”)新招人员进行就业登记,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79、该项补贴有最高限额吗?

答:最高100万元。

80、我单位是一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企业招用了一批员工,能享受招工补贴吗?

答:可以,但新招员工要进行就业登记,且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81、我单位属于重点企业,已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能再享受该项补贴吗?

答:已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重点企业,可叠加享受本项招工补贴。

82、招工补贴是发给企业还是发给员工?

答:发给企业。

83、申请该项招工补贴要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材料:①《中山市应对疫情稳企安商补贴资金申请表》;②用人单位就业登记表复印件;③新招聘人员花名册(含身份证信息)。

84、申请该项用工补贴的流程怎样?

答:向企业所在地人社分局提出补贴申请(申请方式可选择邮寄申请资料到所在地人社分局,或到所在地人社分局窗口递交资料)网上受理地址待公布。所在地人社分局对拟发放企业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后,将申请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示期为5日。经审批符合政策规定的,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将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85、申请民营企业引才补贴和招工补贴可以咨询哪个单位?

答:人才开发科,联系电话:88260730。

全景式解答,中山人社抗疫惠企政策100问①:企业社保费减免

中山人社抗疫惠企政策100问③:复工复产重点企业上班员工补贴

【整理】南方日报记者 雷海泉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雷海泉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