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中心: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并按程序报备,决定对部分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胡 灵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发展和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能源管理、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统计、脱贫攻坚、税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金融、政务公开、外事、机关事务服务等工作。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能源局)、县财政局(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统计局、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巧家县白鹤投资有限公司、巧家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县税务局、县公路分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县路政管理大队、昭交集团巧家分公司。

杨永玲 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水利、药山保护区管护、供销、热区产业发展、小海子水库建设、妇女儿童等工作。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县水利工程管理局)、云南药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热区产业发展中心、县小海子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巧家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巧家县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气象局、县人寿保险公司、县财产保险公司、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巧家分公司)。

黎 平 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民政、文化、旅游、文物保护、市场综合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协助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灵同志负责脱贫攻坚工作。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搬迁安置局。协助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灵同志分管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巧家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张秀斌 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艾滋病防治、医疗保障、防震减灾等工作。协助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灵同志和副县长黎平同志负责脱贫攻坚工作。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县防治艾滋病局)、县医疗保障局、县防震减灾局。协助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灵同志和副县长黎平同志分管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县科协、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计生协会。

其他领导工作分工不变。

巧家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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