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网讯 短短几年时间,遵义市某烟花爆竹厂法人张某,以高利息为诱饵非法集资上亿元。东窗事发后,他因此被判刑6年。日前,法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将其部分股权以400余万元拍出,用于赔偿受害人损失。

拍卖页面。烟花爆竹厂 非法集资过亿元

据余庆县法院法官介绍,余庆某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烟花爆竹公司)曾经是余庆县烟花爆竹行业知名的私营企业。自2011年起,烟花爆竹公司就以增加厂房设备、扩大生产规模为由,不断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公开拍卖的烟花材料公司。为了吸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更是以月息3分至1角5不等的高额利息作诱饵,以经营效益好、本人信誉好、口口相传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截止2015年5月,烟花爆竹公司及张某共在庹某、黄某、向某等百余人处吸收资金1亿余元。但最终,公司陷入恶性循环债台高筑,在2016年新年即将来临前夕案发。

非法吸资获刑6年 部分股权被查封

据介绍,张某案发后,余庆县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债权申报登记和思想稳控工作。公安机关抽调10余名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经过1年多的债务核实和财产侦查工作,掌握了张某涉嫌犯罪的事实和涉案财产。

为防止财产转移,2018年7月至8月,公安机关相继查封了烟花爆竹公司名下房屋、车辆等资产,以及张某投资在余庆县某引火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引火线公司)30%的股权、在余庆县某烟花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烟花材料公司)1/3的股权。至此,张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事实和证据全面坐实。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向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

法院拍卖股权获400余万元 用于退赔受害人

张某虽然领刑,但并不能免去退赔之责,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应该受到保护。余庆法院法官说,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封其所持有的引火线公司30%的股权、烟花材料公司1/3的股权,以及正茂公司名下房屋、车辆等资产。

6月6日,张某名下财产司法拍卖应声开锣,股权、房屋、车辆8月5日,经过激烈的拍卖,买受人刘某以4014360元的最高应价胜出,夺得烟花材料公司1/3的股权。

法官称,张某名下的其他财产也正在拍卖中,这些财产将变现用于退赔受害人损失。

(汪汀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黄宝华)

编辑:田娟(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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