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巩固教育成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县教育局结合松桃县实际,制定《松桃苗族自治县2020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如下

招生计划

(一)幼儿招生计划

2020年全县幼儿园计划招收幼儿7300人,在园人数22000人(见附件1)。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幼儿园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成幼儿招生任务。县教育局将把幼儿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列入年终考评内容。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要加强对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和“山村幼儿园”的管理。

(二)小学招生计划

2020年全县小学计划招生8400人(见附件1)。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小学要全面动员适龄儿童入小学就读,并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

(三)初中招生计划

2020年全县初中计划招生7168人(各中学招生计划见附件2)。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各中学要积极动员初中辍学生进入初中就读,严格按计划和有关要求进行招生,严格划片招生,严禁违规招生。

松桃第二中学、松桃民族寄宿制中学原则上面向全县各招收2个“民族班”学生,每班50人,共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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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划分

县第一完小:为南门社区、公园路、云落屯社区打岩厂区域、水塘河(含蓼皋街道移民新区、廉租房新区)及易地扶贫搬迁水塘河安置点;

县第二完小:为吊井湾社区;

县第三完小:为马田龙社区桃源大道以南;

县第四完小:为平块社区、文山社区、滨江社区的鱼泉沟、水泥厂;

县第六完小:为麻旦社区、马田龙社区桃源大道、城北经济开发区;

县实验小学:为云落屯社区(打岩厂除外)、决基社区、枇杷社区、滨江社区的星月湾、七星广场、平浪坝及易地扶贫搬迁松江国际安置点;

县七完小:一年级新生为团山社区、育才社区;二至六年级为团山社区新转入学生和已在城区其他学校就读的学生、育才社区新转入学生(已在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可以转入就读);

城区各完小必须严格按划定的区域招收学生,为有效控制大班额,各学校招收的一年级学生班级数不得少于2020年小学毕业班级数,严禁跨区域招生。

城区中学招生片区划分

松桃第二中学:为马田龙社区、西门院子、气象站、巴坳片区及易地扶贫搬迁团山、背后坪安置点;

松桃民族寄宿制中学(松桃第四中学):为滨江社区、南门社区、吊井湾社区、桂花社区、高峰社区、稿楼社区、决基社区、枇杷社区及易地扶贫搬迁城南、松江国际、南站A、南站B安置点;

松桃第八中学:为平块社区、文山社区、扒龙社区、下苗社区、樟桂社区及易地扶贫搬迁水塘河安置点;

城区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实行无缝升级,自主招生;

初中调剂招生情况

松桃第二中学在世昌街道招收42人(花溪民族完小30人、龙停完小12人);

松桃第八中学在世昌街道招收45人(沙柳完小26人,世昌村完小7人,大坪完小12人);

松桃民族寄宿制中学(松桃第四中学)在太平营街道招收65人(土屯21人,双江完小11人,永红完小13人,老寨完小20人);

盘信民族中学在长坪乡七星完小招收16人;

大坪场中学在太平营街道石马小学招收21人;

长兴中学在黄板镇瓦厂片区招收47人(瓦厂完小25人,龙洞小学7人,枹木完小6人,散水9人)、在木树镇招收全部小学毕业生82人。

木树中学的学生全部合并到长兴中学就读。

工作安排

1.小学、初中招生坚持持入学通知书和户口簿报名制度,其中初中入学通知书由学生小学毕业学校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签发,录取到本乡镇(街道)以外中学的,由录取学校签发。城区小学因学位严重紧缺,原则上不得招收未年满6.5周岁(即2014年2月28日后出生)儿童入小学一年级就读,其他区域学校可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4年9月1日前出生)儿童入学。

2.初中招生实行小学毕业班整班交接制度,有两所以上中学在一个乡镇招生的,原则上实行划片招生。蓼皋街道辖区的小学毕业生,由蓼皋街道教管中心统筹安排,按城区中学招生计划划片录取。各种形式的初中招生都必须由当地教管中心统筹安排。

3.易地扶贫搬迁到松桃县城的搬迁户子女新入学、转学,由安置点核实统计填写《松桃苗族自治县2020年秋易地搬迁学生入学需求情况统计表》报县教育局安排学生到安置学校入学。即:团山安置点的幼儿安排到县第八幼儿园就读,小学生安排到县第七完小就读,初中生安排到松桃第二中学就读;水塘河安置点的幼儿安排到县第二幼儿园就读,小学生安排到县第四完小就读,初中生安排到松桃第八中学就读;城南、松江国际安置点的幼儿安排到县实验幼儿园就读,小学生安排到县实验小学就读,初中生安排到松桃民族寄宿制中学就读;背后坪安置点的幼儿安排到县第四幼儿园就读,小学生安排到县第七完小就读,初中生安排到松桃第二中学就读;南站A安置点的幼儿安排到县第四幼儿园就读,小学生安排到县第七完小就读,初中生安排到松桃民族寄宿制中学就读。南站B安置点的幼儿安排到南站B幼教点就读,小学生安排到县第七完小就读,初中生安排到松桃民族寄宿制中学就读。易地扶贫搬迁到各乡镇(街道)的搬迁户子女新入学、转学,由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4.进城务工、进城经商、工作调动及进城购房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就学条件及申请流程,按《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2019年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松府办发〔2019〕158号)文件执行。

查看2019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松桃第二中学、松桃民族寄宿制中学录取的“民族班”学生,必须是少数民族和具有我县户籍,在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小学毕业生优先。于9月5日前将《松桃苗族自治县2020年初中“民族班”名册》(附件3)报县教育局教育股,同时把电子文档传到songtaopjb@163.com邮箱。

6.调剂招生计划由教管中心和招生学校共同录取,招生名册直接送到招生学校。各中学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不正当的招生宣传,严禁争抢生源,切实维护我县正常的招生秩序。

7.为规范办学行为,坚决杜绝重点班。2020年除“民族班”外,所有七年级新生实行均衡分班、阳光操作,其方案另行下达。所有七年级学生报名注册时必须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终端检测成绩(语文、数学成绩及总分),作为学生学籍名册的重要内容。

8.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

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力度,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抓好招生工作,完成规定的各项招生任务。

2.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城区实行划片交接,乡镇(街道)实行整班交接。各中、小学校长要做好交接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入学。

3.规范招生行为,严格学籍管理,对违规招生的一律不予办理学籍,其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

4.严禁所有小学招收附设幼儿学前班,所有适龄幼儿必须到公、民办幼儿园和山村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严禁幼儿园招收已年满7周岁小学适龄儿童入园,年满7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全部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习。

5.未失能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以随班就读、特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全部接受义务教育,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6.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行任何形式的新生入学考试及转入学生选择考试;严格招生收费政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省、市规定收费项目、标准以外收取任何费用,违者将严肃查处。

下载上方附件1、2、3

来源 | 松桃县教育局

整理 | 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