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古时候若是家中没有一男半女继承家业,便是孩子对父母的大不孝罪,因此,结婚成了男子必须完成的任务,直至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都讲究家业的传承。富裕的人家只要彼此身体无碍,生个一男半女不成问题,甚至四五六个孩子都是常事,穷苦家庭的娶妻就比较困难,首先聘礼拿不出手,其次看中的女子看不中穷小子,结婚生子就成了一件难事。这时候,“典妻”这一行当便应运而生。
“典妻”其实早在汉朝就已出现,只不过当朝统治者觉得这种陋习太过不可理喻,便下令取缔典妻,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穷苦人家对妻子与后代的需求越来越大,典妻又一次走上历史舞台,成了清末贫苦人家心照不宣的交易行为。
一方娶不起妻子,只是为了传宗接代,另一方有了妻子但家中国人口众多需要食物与收入,两家就一拍即合,各取所需,将妻子典当过去,走过媒证、订约、下聘、迎娶等环节,立了手续,妻子就成了别人家的,为别人家生养一男半女后才能回来。
这种典当行为乍一看,只是女子在夫家呆了短时间后又去另一家呆一些时间,有些男子认为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却不知这种“典妻”对女子是何等的屈辱,是榨取女人的价值、毁灭人权的惨无人道行为。在“典妻”中,女人成了物品被交易来交易去,脱离原本的家庭,和生养的孩子骨肉分离,不知前途何种模样,到了新“家”就是单纯的生育机器受人折辱,生下孩子就成了破铜烂铁,回到原本的家庭,又离开了第二次生出的孩子,原先的儿女甚至对这个母亲拒不相认。女人在两家之间来回拉扯,心都被活活撕扯成两瓣。女子在中国封建社会就是一件随意玩弄的工具,地位低下,只为了男权服务,何等的悲哀?
新中国成立时期,这种陋习终于被彻底废除,西方先进人权思想开化了迂腐的中国人,能人志士们呼吁众人平等,将男尊女卑思想用人权的利剑剖个稀巴烂,虽然某些落后的山区依然存在着封建陋习,但是穷山恶水终有一天会变成金山银山,人们的落后观念终有一天会被彻底洗去,女孩的未来一定是光明璀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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