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0-2021年度供热期用户办理报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停时间和办理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20日---2020年9月25日,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2.地点:
(1)市热力公司一楼客服中心大厅
(2)市热力公司昌南路客服大厅(党校道口往矿务局热电厂方向下行200米)
二、报停程序
1.热用户持本人产权证明(房本原件或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热力公司客服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如房主本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供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委托人同市热力公司签订委托报停申请书。
2.报停用户自行将自家的供热系统断开,安装有管道井箱且箱体带锁的热用户,办理报停时需要上交一把备用钥匙(钥匙上粘贴详细住址),热力公司客服员与供热车间工作人员到现场验收、拍照、粘贴封签、存档。
3.报停用户到热力公司客服中心签订报停协议,并于10月10日前缴纳基础运行费(年度热费的20%)。
三、网上报停程序
鹤岗市热力公司—供热服务—在线报停—阅读报停须知—输入用户编码与登记姓名—阅读用户信息—上传身份证—上传房产证—上传断管及门牌号照片—等待审核(审核成功后,住户可自行缴纳报停基础运行费)
注:首年办理报停、车库及商服不可在网上办理报停
四、不能办理报停的情况
依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停;
1.非分户供热的用户;
2.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用户;
3.其他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运行安全的用户;
4.上三个供热期报停违规的用户;
5.有陈欠热费的用户;
6.因报停造成相邻用户室温不达标的用户;
五、恢复供热的流程
1.热用户到热力公司客服中心填写恢复供热申请书。
2.客服中心工作人员会同供热车间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是否具备恢复供热的条件,并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
3.客服中心通知该用户自行连接供热管线,并补交热费(年度热费的80%)
4.热用户在两个工作日内持交费票据到供热车间申请开栓供热。
市热力公司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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