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肃州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鼓励支持各类村民自治组织、专业化社会组织、广大社会工作者参与社会治理,形成了以村级党组织为核心,群团组织为纽带,居委会、业委会、物管会等居民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一核多元、融合共治”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全面夯实了平安肃州建设基础,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坚持自治为基,激发活力

持续推广“五联双报到”“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干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等基层党建工作模式,构建起了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圈”和“社会共治圈”,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推广“说论亮”道德评议活动,鼓励“群众说”问题、“乡贤论”道理、“榜上亮”先进,引导群众崇德向善、遵纪守法。不断创新完善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组织形式,在村、社区建立乡贤论事、群众说事、百姓议事、妇女商事等民间组织,探索成立“百姓参政团”,打造社区统一治理、社会组织承办、社会工作者参与的“三社联动”工作品牌,以“民情留言板、民情热线、民情热心卡、民情直播间”等为载体,收集社情民意,畅通诉求渠道,推进居民微自治,组建“妈妈唠嗑”服务队、“和事佬”协会等不同类型的志愿服务组织,累计发动社会组织300余家、志愿者队伍187支、志愿者3.2万余名,着力建起了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治理体系,有效提高了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法治保障,增强定力

不断完善以区级统揽、乡镇(社区)为支撑、村(网格)为触角、互联网工作为纽带的城乡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整合诉讼服务、检察服务、法律援助及律师事务所、司法所、公证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法律服务资源,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一警务助理”“城市低保户和残疾人家庭法律顾问”制度,持续开展“法律顾问佑万家”“三帮一扶(帮调解、帮诉讼、帮咨询、扶助弱势群体)”“法律超市”活动,确保群众享受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服务。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一次办、马上办”和司法资源到办案一线等执法司法便民惠民举措。加强普法宣传,深入推进“法律八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完善“全媒体普法”体系,持续开展依法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创建活动,推动全民守法。2019年以来,全区开展各类法治宣讲577场次、大型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89余场、设立咨询点2800余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万余本(册),解答法律咨询3.6万余人次,受教育人数达35万余人。解答法律咨询331人次,参与、协助基层调委会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57起,提供法律援助416件。

坚持德治教化,提升内力

按照“一村一规、一组一约、一户一训”的要求,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家规家训,实行村规治村、民约治组、家训治家,逐步构建起了法律条规与自治制度相结合的社会规则体系。以乡镇、社区为单位,成立老干部、老专家、老军人、老教师、老模范“五老”组织,发挥乡村精英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中的独特优势和表率作用。充分利用道德讲堂、法律讲堂等平台,加强群众思想道德教育,定期开展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活动,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创建活动,开展市域道德模范、最美邻里、最美家庭、最美媳妇、最美婆婆、身边好人等选树活动,大力宣传和弘扬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的到的“道德模范”和“凡人善举”,进一步激发了德治正能量,培育出德治宣传广场、长廊、示范街路等一批宣传品牌,建成大型法治德治主题类公园4个,法治德治文化街、楼院、文化长廊59个,15户家庭荣获全省“最美家庭”,1人入选“中国好人榜”,全区共评选最美家庭35户、好婆婆10名、好媳妇20名营造了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和谐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 付洪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