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改委日前发文要求,严格落实产能替代,推进煤炭产能新旧转换,确保完成“十三五”煤炭去产能目标任务。

通知明确,要坚持“减量替代是常态,等量替代是例外”,严格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执法,引导低效无效产能有序退出,坚决淘汰不具备安全环保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

通知要求,各产煤市和省属煤炭企业,要严格落实《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目标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0〕506号),确保完成去产能目标任务。

据悉,2020年山东省计划化解煤炭过剩产能994万吨,其中关闭退出煤矿7处,化解产能761万吨;核减产能煤矿5处,化解过剩产能233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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