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伦”在儒家思想中包含了尊卑长幼等关系,又泛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核心是以伦理为纽带的社会关系。“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这便是儒家所谓的“人伦”,它涵盖了传统社会最核心而又最系统的社会关系。

在传统意义上的人伦关系之中,尊、卑、贵、贱价值观念深入人心,其中除了政治身份意义上的等级差异外,还涵括伦理道德关系中的人格定位。儒家思想中的人伦关系之“贵”,它属于个体德行在社会关系中的表现。孟子有云:

“不挟长、不挟贵、不挟兄弟而友。友也者,友其德也,不可以有挟也。”(《孟子·万章下》)

在这里,因为“德”,长幼关系、尊卑关系、朋友关系得以平衡,趋于合理。另一种关系,如:“贵贵为其敬于君也。”(《礼记·祭义》)“敬”成为“贵”的价值彰显应该具备的基础性条件。可见,“贵”是作为最基本的人伦关系构成的核心价值,是通过主体的德性与德行构筑起来的价值。在具体的人伦关系之中,儒家之“贵”以“礼”、“义”、“仁”等核心道德范畴为价值支撑,并存在独到的伦理考量。

一,人伦关系之“贵”逻辑地尊乎“礼”

儒家之“礼”属于维系人伦关系的核心内容。“礼也者,贵者敬焉。”(《荀子·大略》)“贵者”,作为一种角色和身份,以“敬”的方式来尊“礼”。可见,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贵”作为一种价值追求,其所处的身份对于角色伦理的塑造极为重要。在尊卑关系的定位中,“贵”成为一种愿景,人们以尊贵为价值追求的目标。

君子作为儒家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人格,在处理人际关系的实践中,其“贵”的身份通过“礼”得以彰显。“贵”是道德情感的寄托,也是世俗伦理关系中的理想和希望,在具体境遇下还体现一种责任担当。“君子贵其身,而后能及人,是以有礼。”(《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在这里,“贵其身”之“贵”是道德人格之“贵”;尊乎“礼”不仅要“贵其身”,而且还表现在“能及人”,这便是人伦关系之“贵”了。

应该说,儒家之“贵”内含信念、承载希望,由“贵”的价值诉求到“礼”的伦理秩序,其中涵括的更多的是伦理道德传统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由此推扩至人与社会乃至人与自然之间多层级关系。

二,人伦关系之“贵”关键在行其“义”

“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礼记·丧服四制》)这是基本道德原则。不仅如此,儒家之“义”融合了更为广泛的人伦关系。“贵贵、尊尊、贤贤、老老、长长,义之伦也。”(《荀子·大略》)王先谦释曰:“此五者,非仁恩,皆出于义之理也。”从伦理关系的视角来讲,“贵贵”是主体的德行,是礼义规范指导下的人伦实践。

当然,于此,“贵贵”所强调的亦是“义”的道德价值,既是主体的“羞恶之心”,又表现为“见利思义”的道德人格。在具体的人伦关系中,荀子云:“遇长则修子弟之义,遇友则修礼节辞让之义,遇贱而少者则修告导宽容之义。”(《荀子·非十二子》)通过具体的伦理身份、道德境遇来审视,人伦关系之“贵”践履儒家之“义”,其价值可得到更好地彰显。这就是:“道义者,身有之,则贵且尊。”那么,“贵”的道德价值在人伦关系中如何得以存续?关键就在“义”。“君子不贵,教以义也。”在这里,“君子”就是所谓的“贵”的身份,“不贵”则指不以“利”为贵。

质言之,“义”作为一种道德品质,它是主体在人伦关系中“贵”的价值是否能彰显的关键。确切地说,“贵”在人伦关系中如发生价值选择的错位,需要通过“义”德来补缺。不仅如此,作为一种精神价值之“贵”,在实践中,身体力行的道德示范才能建构良好的人际关系,也就是实现从“教以义”到“行其义”之间的互动与切换。

三,人伦关系之“贵”根基在辅以“仁”

儒家之“贵”在人伦关系中彰显其价值,离不开“仁”。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仁”是体现“贵人”之“贵”的道德品质。孔子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进而言之,以仁义之心去促成人格美善,是儒家的理想。“己”与“人”在价值追求的过程中全然不是对立的存在,在人格上是对等的关系,进而可构成一种价值共同体和道德共同体。

孟子云:“用下敬上,谓之贵贵;用上敬下,谓之尊贤。贵贵尊贤,其义一也。”(《孟子·万章下》)朱熹注曰:“此言朋友人伦之一,所以辅仁,故一天子友匹夫而不为诎,以匹夫友天子而不为僭。”

“辅仁”对于朋友一伦,意义非凡,它能消解等级、身份的差异,实现“贵贵”与“尊贤”在价值选择上的平衡。应明确的是,“贵”的核心在于人的价值彰显,人的价值彰显是基于人的德性和德行而来,而德性与德行以人伦关系的呈现样态为表征。

而且,儒家虽以人为“贵”,但其伦理考量绝不限于人伦关系本身。“成己,仁也;成物,知也。”(《礼记·中庸》)儒家之仁,既是人之德性,又贯通于人与人、人与自然等关系之中。“仁者以万物为一体”即是以“仁”为“贵”为前提的,这不仅是人的价值,更是人独有的品质。唐君毅认为,“惟人有此无所不爱之仁,然后人心通于天心,为宇宙之至贵而存在。”以“辅仁”的方式为基础,建构成人伦关系之“至贵”,是儒家的理想和追求。质言之,儒家之“贵”的价值,根核在“仁”。

从根源上看,儒家之“贵”属于交织着理想与信念的价值观。在理想的人伦关系中,“贵”俨然就是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美好人生的追寻,当然它包括由人的德性养成到道德实践的完成这一全幅过程,是自觉修养到主动行动。

从“德福一致”的层面而言,追求“贵”与追求幸福同样重要,甚至追求“贵”就是追求幸福的道德生活。孟子讲:“亲之,欲其贵也;爱之,欲其富也。”(《孟子·万章上》)明乎于此,便能理解儒家之“贵”的价值彰显,其存在一个由内而外的过程,即是以个体人格之“贵”到人伦关系之“贵”的推扩、延展,这亦是构成崇尚“贵”的价值观念这一传统社会风尚的重要因素。

作者简介:邓立,贵州福泉人,贵州财经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南京大学哲学博士(已毕业),主要研究领域为儒家伦理与中华传统美德。现主持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传统‘节’德的现代转化与建设研究”。

特别声明:本文是作者授权刊发,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

欢迎大家点赞、评论与转发,关注@文以传道 每天都有精彩的文章分享,跟着教授们一起学习,一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