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保证道路畅通,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右玉交警大队查处一起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2020年8月20日,董半川中队执勤民警在S21153km处对过往的车辆进行例行检查。7时45分,驾驶员马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检查点,经查,马某所驾驶车辆状态正常,但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依法对驾驶员马某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

在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自己和他(她)人的生命安全,切莫无证驾驶。

通讯员:肖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