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可以说是

现在最流行的一种出行方式

网约车的数量也相应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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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注册网约车未到保险公司备案,出了事,交强险要赔吗?

案例回顾

2016年6月,项某驾驶网约车,在乘客张某上车的过程中,不慎发动汽车,致使车辆碾压到张某脚部,造成张某受伤。本起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项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后,由于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事宜未果,张某遂将项某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理赔限额内赔偿其各项损失41000元。诉讼中,保险公司辩称,事故车辆系网约车,车辆所有人未到保险公司备案,私自注册网约车,改变车辆用途,故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理赔限额内赔偿原告张某各项损失107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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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点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再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作为一种强制性的保险,立法设计该项保险的本意是通过法律规定,强制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投保,让保险人来承担、分摊社会风险,并以该强制性的责任保险,保障机动车肇事责任事故的受害人能够及时从保险公司得到经济赔偿,以分散投保人承担责任的风险。若将网约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排除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之外,则被网约车侵权的受害人获得交强险救济的概率将大大降低,投保人投保交强险的目的也将难以实现,该结果显然不符合交强险的立法目的。故网约车事故造成第三者伤害,交强险的承保人应当在交强险理赔限额内履行理赔责任。

来源:合肥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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