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宁交警队长儿子酒驾撞伤医生逃逸案”引得多方关注,大家在网上也是议论纷纷。
事情起因
2020年5月10日,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条通报,该用户叫陈敏菁,她实名举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某中队队长梁某淦,在其儿子梁某勇肇事逃逸以后,利用职务便利为其开脱,以至于检方不起诉。这场事故的受害者就是陈敏菁的妹妹——程某群。
2019年1月11日20时,梁某勇驾车碰撞到正在横过马路的行人程某群后,驾车逃逸。经过警方调查,次日上午找到肇事者梁某勇,酒精的检测结果是含量为0mg/100ml。
经过公安机关认定,肇事者梁某勇因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经过有关部门的伤情鉴定,鉴定受害者程某群为重伤一级,因此,肇事者,梁某勇被移送审查起诉。
广宁县检察院经审查,鉴于梁某勇有坦白情节,而且认罪认罚,被害人的医疗等费用也积极主动进行赔偿,与被害人丈夫签署了谅解书,根据相关规定准许不起诉。
2020年5月3日,程某群的白血病病情恶化,医治无效离世。
事实上,肇事者梁某勇在获得判决后,过了8个月才被刑拘;受害者的首次司法鉴定为“轻伤一级”,后来因为受害方家属要求,才被鉴定为“重伤一级”;家属签署的谅解书也另有隐情!
司法鉴定结果大反转
程某群送医后,医院出具的证明记录:右侧锁骨、眼眶外侧壁、前颅窝等多处骨折,主要的伤情发生在脑部: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双侧额叶挫裂伤等。2019年7月31日得到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中描述:以上为因车祸出现的“原发性”损伤,伤者程某群原有“脑动静脉畸形血管”的病理基础。根据此依据,判定伤者程某群为“轻伤一级”
面对这样的结果,受害方家属提出了质疑,受害者的职业为广东广宁县人民医院医生,对于身体受害者比谁都清楚,而且受害者从未有过脑部疾病。
此后,在受害者家属的重新鉴定委托下,一个月后,司法机构再次鉴定的结果为“重伤一级”!
该鉴定意见书分析,程某群入院后右侧瞳孔散大、右眼周淤血,住院期间检查治疗发现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双侧额叶挫裂伤,右侧颞叶挫裂伤并出血,右侧锁骨、前颅窝、右眼眶外侧壁骨折,其中右侧颧弓粉碎性骨折。
此外,程某群多发颅脑外伤,经手术治疗后,存在左侧肢体偏瘫(肌力2级),伴大小便失禁。故程某群的损伤构成“重伤一级”。
后来,被肇事方、伤者、公安部门及检方都采纳了这份鉴定结果。
家属“被迫”签署谅解书
这份谅解书是法院不追究起诉的重要依据。
调查期间,受害者丈夫经常会接到一些人的电话,奉劝其想开些,要有觉悟,息事宁人等。甚至还有些亲戚朋友也会联系他们劝告他们及时收手。
而且,当时受害者因为头颅多处外伤,已经经历了六次手术,医院还欠着昂贵的医药费,迫于精神和经济的压力,受害者丈夫“被迫”签署了谅解书。
目前,肇事者梁某勇因指使他人作伪证,涉嫌妨害作证罪已被逮捕;其父(继父)广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某中队队长梁某淦、广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某明等公职人员涉嫌违规案件查办,已被立案调查。
正义永远不会消失,但是会来的晚一些,可是受害者已经离世,这样的结果或许也只能够给家属一个安慰,给坏人一个惩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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