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件,其中,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中心学校无《安徽省收费许可证》擅自收费,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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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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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经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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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当事人无《安徽省收费许可证》擅自收费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收费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安徽省收费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裕安区市场监管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从轻行政处罚如下:没收不能退还的非法收费款50691.66元。
目前,该校所罚款项已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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