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枫泾镇这两个地方征地啦!

之前,我们也报道过

这两幅区级重点项目地块获批的情况

(点击上图了解具体内容)

在公告的项目名称处,

可以看到”万达“两个字,

据悉,枫泾万达面积大约为七万平方。

将有枫泾独有的特色,

做成街区式的万达广场,

跟其他地方的万达广场不太一样。

你期待吗?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金征地告〔2020〕第10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2020年7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0]59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商业服务业用地(枫泾镇泾商路以东、枫湾路以北(25-08、25-07)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枫泾镇新春村第三、四组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枫泾镇新春村第三村民小组1339.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39.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 枫泾镇新春村第四村民小组43893.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2675.3平方米、建设用地1218.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5233.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4014.7平方米、建设用地1218.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金山区征地事务机构、枫泾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7326081 57953126

监督电话:57952955

联系人:肖峰 蒋婷婷 宋杰

联系地址:山阳镇海丰路506号或金山大道1800号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0年8月21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金征地告〔2020〕第10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2020年7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0]59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商务办公用地,其他市政设施用地(枫泾镇泾标路以东、枫湾路以北(24-10、24-11、24-12、24-13)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枫泾镇新春村第二、四组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枫泾镇新春村第二村民小组2136.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135.6平方米。

2、 枫泾镇新春村第四村民小组28767.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384.1平方米、建设用地571.5平方米、未利用地3811.9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0903.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384.8平方米、建设用地571.5平方米、未利用地5947.5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金山区征地事务机构、枫泾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7326081 57953126

监督电话:57952955

联系人:肖峰 蒋婷婷 宋杰

联系地址:山阳镇海丰路506号或金山大道1800号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0年8月21日

资料: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编辑丨俞萝寅

责编丨林旭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