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人之名》是由丁梓光执导,谭松韵、宋威龙领衔主演,张新成特别出演,涂松岩、孙铱、何瑞贤、安戈等主演,张晞临友情出演的青春成长治愈剧。

在最新剧情中,子秋见贺梅,贺梅露出三个破绽,身患绝症的谜团告破。

情况是这样的,李海潮再三思虑之后,决定把贺梅九年前还钱以及她已经回来两年,开了一家美容院的消息告诉了子秋

凌霄的一句话提醒了子秋。凌霄说,“一定要去见一见贺梅,把话说清楚,以免将来她有变故,需要你时又来找你。”这是凌霄的切身感受,陈婷对他便是如此。当年陈婷无视幼小的凌霄需要妈妈,却狠心抛下他远走高飞,等凌霄长大成人,陈婷又来认亲,而且要独霸他这个儿子,使凌霄在九年中遭受精神肉体的双重折磨,年纪轻轻便已患上重度失眠症。

于是,子秋找到贺梅,与贺梅开诚布公地说了一席话,问了贺梅两个问题。一、当年说好了在深圳稳定下来就来接他,却一去杳无消息。二、十九年来,为什么只言片语也没有,使他陷入一个名为有妈,实为孤儿的状况。

对此,贺梅的回答是去了深圳才知道生活不易,万事皆难,连养活她自己都困难,无力养活子秋。

这个回答使子秋火冒三丈。十九年,只要有一点母爱在,在她生活稍微安定之后,即便不接他走,也要给他个消息,抽空回来看看他,既是对李海潮表示感谢,也是对他做一个交代。他毕竟只是寄养在李海潮家。

对于贺梅的不告而别,人们的猜测是贺梅患了绝症,害怕连累李海潮及子秋,才不与子秋及李海潮见面。

这是一个谜团。

在与子秋及李海潮的对话中,贺梅露出三个破绽,证明她并没有患绝症,那个跟在她身边的小孩,也不是她再婚后生的小儿子。

一、九年前,贺梅偷见李海潮,对李海潮说她已经再婚了,过得很好,不想让现在的丈夫知道她有子秋这个儿子。

九年前已经再婚,而贺梅的这个所谓的小儿子只有四岁,从年龄上,也贺梅再婚的时间不符。

再婚之后,贺梅不可能在六年后才生小孩吧?九年前,子秋十八岁,贺梅四十出头了,想要生小孩,得抓紧时间,而不是等到四十七八才生。

因此,这个小孩子不是贺梅的儿子。

二、贺梅患绝症的说法也不属实。如果当年患了绝症,她也早已治好了。否则何至于十九年,她精神健旺,毫无病态。

因此,因身患绝症,担心连累李海潮和子秋的说法不实。

三、子秋对贺梅说,“你没有养我,对我又如此绝情,我以后不会再认你。路上相遇,就当我们从来都不认识。”

贺梅说道,“不管怎么说,将来你需要,还是可以来找我帮忙的。”于此又可印证,贺梅根本没有患绝症,否则她岂敢言以后?

对此,有观众说,“种种迹象表明,贺梅确实是一个冷酷无情,自私自利的女人。她已经回来两年了,跟唯一的妹妹都不联系,这还有一点人情味吗?”

十九年可不是一个短暂的时光。难道这十九年中,她只有在开美容院的两年前才过得好了起来?如果是这样,她开美容院的资金又从何来,她那一身光鲜的行头又是由何置办。

美容院的服务员叫她贺总,而不是叫老板。即便她不是老板,只是被美容院的老板聘请来做管理,也足以证明她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具备了当老总的实力,侧面的证明这些年她的收入可观。

可是她除了还李海潮的三万块钱,没有给儿子子秋,恩人李海潮,她唯一的妹妹贺兰买过一针一线。

她是一个人挣钱一个人花,有足够的财力给几人买些礼物等,作为联络感情也好,报答感恩也罢。

当年,赵华光评价贺梅,说,“她就是一个贪图享受,嫌贫爱富的女人。”赵华光是一个小人,他的话不可作为依据,但是十九年来,贺梅的表现印证了赵华光的话。

古话说“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十九年,足以看清一个人了。

那么,除了身患绝症的说法通过三个破绽已经告破,事实表明她并没有患绝症,此外还有什么隐情能使她十九年来对子秋不理不睬,不管不顾呢?

众所周知,子秋是寄养在李海潮家,是李海潮怜其孤苦,把子秋收养下来。李海潮并不是主观上想收养一个儿子,才收养了子秋,没办收养手续,子秋的户口还在他外婆家就是明证。贺梅不出现,如果说是担心影响了子秋和李海潮的感情,令李海潮不快,这个理由是说不过去的。

她如果真担心李海潮不快,就不会说出“你李海潮是一个烂好人,别以为我也是烂好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自己”的忘恩负义的绝情之话。

贺梅究竟隐藏了什么真相,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