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港媒报道,去年10月27日,一名32岁男子被指控在香港长沙湾政府合署外携带汽油弹,去年12月“踢保”后,昨天再度被捕。被告被控暴动、在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和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3罪,今(25 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拒绝被告保释,押至10月6日再讯,期间还押惩教看管。
图源:香港“东网”
据报道,一名电脑技术员被指于去年10月27日,在他人撑伞掩护下,疑在长沙湾政府合署外有所动作,未几政府合署大闸便起火,技术员事后被控暴动、在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和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3罪,今(25日)被解往西九龙法院提讯,暂毋须答辩。裁判官押后案件至10月6日,以待控方准备文件,将案转介区域法院审理,期间被告须还押。
资料图
控罪指被告郑智聪(32岁)于去年10月27日,在长沙湾政府合署外参与暴动,以及在非法集结时,无合理辩解而使用可能阻止识辨身份的物品,即黑色面罩。控罪另指被告于同一日,管有一对黑色手套、一个绿色樽内有易燃液体、一个蓝白色毛巾、两块毛巾碎片、一支绿黑色火枪。
控方反对被告担保,指当时有约70人在现场非法集结,做出不法行为,被告亦身处其中,他的衣着与一般激进示威者相近。被告随后蹲在地上,在背囊找东西,有人则撑伞掩护他,未几政府合署大闸便起火,警方见状驱散示威者,追截后制服被告,并检获涉案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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