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由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淮南市政协原主席李忠(正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在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忠在担任淮南市副市长、市委常委、秘书长、市政协主席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接、工程款结算、建设用地规划方案审批、公司设立审核等事项上牟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李忠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忠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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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丨郭伟
来源丨马鞍山检察微信公众号
编辑丨李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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