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时报记者 韦川南 实习记者 周学津)8月24日,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正式公布。在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表中可以看到,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盐酸氨溴索片、氯氮平片等不少药品都以较低的价格中选。

有不少患者会问,这些中选的药品在药店也可以用这么低的价格买到吗?

“在药店不一定能以中标价格买到药品。” 中国药科大学国家执业药师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康震对健康时报记者介绍,他解释,因为药店不参加招标采购,就没有资格去拿到低价,如果有些省份允许药店参与的话,药店可凭这个价格采购到药品。但是即便药店拿到这个价格,再加价15%卖出的话,那大众买到手的药品还是比医院高。”

另外一些患者日常购买量较大的原研药没有在此次中标结果中,那未来药店是否会成为药品销售的主要渠道呢?

“事实上,就国际趋势来看,药店才是销售药品的主渠道。”康震指出,从国际上来看,大多数国家的药品分销渠道都在零售端,不是在医院。当然其中也需要医药合作和相互监督。医生只需要把药开出去,其余的让药师去管理即可,从而形成一种医药分业。

康震指出,目前在我国,药师可以说是医疗卫生体系中一个比较揪心的职业。传统的药师完全依靠自身的药剂技术为患者配制药品,利用技术获得制剂加成的费用,随着制药工业的迅速发展,药师的配制技术逐渐转移到了制药企业,而原有社区药房以小作坊式的制剂配制业务,包括医院药房的内部制剂因卫生因素渐渐萎缩,甚至消失了,药师失去了原有依靠技术吃饭的获利武器,而恰好国内又处于计划经济时期,药品加价模式成了补贴医院和药学技术人员的费用来源。然而,改革开放以来,医疗体系仍然依靠这种模式生存了几十年。

从国家药监局刚刚发布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了“销售处方药”的概念,康震建议,如果这一概念改为 “调配处方药”的概念,在未来,则既有利于药师的服务发展,也有利于处方药的风险管理。因为“销售处方药”是一种商业交易行为,而“调配处方药”则是一种药学专业服务行为。

传统药师的执业行为只有从商业行为回归到药学专业的医疗服务行为,才更有利于药师职业发展。但康震也指出,药师接近临床也必须是补充作用而不是取代医师的工作,药师与医师应形成互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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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时报李蔚海/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