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珲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教育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秋季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大检查,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此次,重点检查了各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工场所环境卫生、食品原料、食材进货台账、索证索票、餐饮具消毒、各项台账记录、垃圾处理等环节。

监管部门要求各学校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和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成立有学生家长参加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学生每周食谱要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亲自把关审定,经校长签字后交食堂制售;学校食堂在开学前要做好自查工作及各项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坚持留样制度,做好留样记录;禁止和慎用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豆浆等食品时必须烧熟煮透,正确食用山野菜、土豆等易发生食物中毒食品,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每学期开学前要对水质进行合格检测,对无水质检测合格证明的自备水源不得入口使用。

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18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发现的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从业人员未开展食品安全培训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图们江报记者 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