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高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关于区内道沿石以上临时停车相关事宜的通告
为规范停车秩序,保障道路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渭南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将高新区道沿石以上临时停车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高新区道沿石以上停车,除由高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统一施划的停车泊位以外,一律不允许停车,我局将在必要位置设置禁停标志,提醒广大市民。机动车在区内道沿石以上施划的停车泊位停车时,必须在泊位线内停放,严禁越线、压线停放;车头必须按箭头指示方向停放,没有箭头指示的朝道路方向停放;车体与停车泊位前段标线基本垂直,并排停放车头基本对齐。对违反规定停放车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此通告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渭南高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8月24日
初审:白絮飞
终审:周新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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