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重庆市金潼工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的【潼南工业园区南区标准厂房建设工程项目】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登记备案,融资总规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产品期限:二年期;产品受托管理人是重庆安如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融资资金用于潼南工业园区南区标准厂房建设工程项目。

为了融资需要,重庆潼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下称:潼南管委会)与重庆市金潼工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金潼公司)签订了《债权债务确认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潼南管委会确认在2021年7月31日前向金潼公司支付应付工程款总额为人民币613,258,000.00元整,该应收账款产生于金潼公司为潼南管委会代建的潼南工业园区南区环城路工程。潼南管委会同意并确认金潼公司将上述应收账款质押给认购人或权益受益人,具体质押金额、期限等由金潼公司与受托管理人重庆安如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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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金潼公司将其对潼南管委会持有的363,258,000.00元整应收账款质押给受托管理人重庆安如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应收账款质押协议》,并在中登网办理应收债权质押登记手续。

另外,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计划本金及收益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出具了书面《担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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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政信定融类产品如雨后春竹,发展较快,虽然融资成本较高,但仍受一些平台公司的青睐。分析认为,与信托产品相比,定融门槛低是其最大优势,平台公司通常利用对政府的应收账款作为底层资产就能达到融资条件,然后由政府部门出具应收账款确认书,将底层资产质押给投资者,以此吸引投资者购买产品,事实上这是抓住了投资者对政府信用的信任心理。

国发〔2014〕43号、财预〔2017〕50号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了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融资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那么潼南管委会与金潼公司签订的《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以及金潼公司将该应收账款质押给重庆安如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做法是否在向投资者说明,潼南管委会将对本融资项目的按期兑付提供“保证”,这种“保证”又是否有悖上述文件精神?